“房子都住了一年多时间,开发商却突然要我们每户交3400元的用电‘开户费’,不交就断电,我家从昨天起就断电了,这合理吗?”昨日,市民陈先生致电本报热线。
陈先生是掇刀区某小区居民,他2007年8月在该小区买了一套住房,入住后电费一直由房屋开发商代收。前段时间开发商说要将原来以集体户头开户的总电表改成以个人户头开户的分表,为此每家住户需交3400元的“开户费”,不交就断电。陈先生认为费用过高而拒绝缴纳,昨天早上他家的电路被开发商掐断。陈先生告诉记者,在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并没有对“用电开户费”做特别约定,但开发商曾承诺包水电开户。 房子已经住了一年多时间,水电开户的费用应在业主买房时就交清了,为何过了这么长时间又要交呢?小区开发商秦先生说,原来由开发商代收电费时,因要加上人工费等成本,所以收电费相对较高,小区里一些用电大户觉得不划算,要求单独开户,按正规价格交电费。“现在已有80%的住户交了‘开户费’,对于少数拒绝交费的住户,只好断电催促。” 秦先生表示,他在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承诺的包水电开户,是指以集体户头开户,而现在住户要求分户,那么费用自然应当由住户承担,他现在收取的用电“开户费”价格是由供电部门制定的,最后将上交给供电部门。 用电分户每户到底该交多少钱呢?对此,东宝供电公司掇刀供电营业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供电公司收费都是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以成本核算价格,其中包括人工、材料,线路改造等费用,最后摊到每户的费用也与铺设线路长短、户数多少等因素有关。记者致电市物价局12358投诉举报热线,其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各项配套设施费用都已列入房价内,收取用电“开户费”是不符合规定的。但是在电表分户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改装费用,此费用也应与市场价格相符。如果开发商乱收费,业主可向物价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