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出四重拳抑制高房价,其中,二套房首付不能低于50%,这势必会加重二套房购买的负担。但很多市民对二套房界定了解并不多。市民徐先生打算将房子卖了再贷款买套房,咨询银行时,银行表示“再买房还算二套房”。徐先生感觉有些迷茫:“二套房到底是怎么界定的?我名下只有一套房子,咋还算是二套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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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对于何为二套房,今年1月份,国务院下发的通知中进行了明确:只要利用过贷款买房,再次贷款买房就算二套房,并将以“家庭”为单位严格认定。济南某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二套房的认定,银监会已经出台过几个文件。按照最新的理解,目前这个银行执行的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计算是不是二套房,只要是购房者在贷款时,他或者是他的配偶的个人征信系统里有贷款记录,那么就被认定为二套房,“也就是说,目前我们银行是以家庭为单位,只要家庭成员的征信系统里有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就被认定为二套房。”

 

追问1:

卖了现房再贷款 买房也应该算作是二套房

目前,社会普遍存在“有了一套房子,再买房才是二套房”的说法,“如果把现有的房子卖了再买房子,是不是二套房呢?”,对此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你把房子卖了,但银行的征信系统的贷款记录还存在,所以“不管你房子是否出售,只要是在银行业(不论是哪家银行)申请过贷款的,如还想重复贷款均算是二次房贷。”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另一家国有银行,该银行的客服告诉记者,只要以家庭为单位买房办过贷款,再贷款买房就认定为二套房。

追问2:

“改善性住房”没了 二套房认定将“一刀切”?

济南一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在去年的一段时间内,他们银行曾经执行过对改善性住房的优惠政策,“当时,我们是按照2008年底,济南市统计局公布的人均住宅面积21.5平方米来执行的,如果一个三口之家家庭住宅面积在64.5平方米以下,那么再贷款买房,我们也会执行改善性住房的政策。但从年初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中,没有再对改善性住房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对改善性住房贷款的优惠政策也没有再执行。”

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初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表示,金融机构“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记者注意到,上述通知以及刚刚出台的政策中,都没有提到“改善性住房”,业内人士表示,从政策层面来解读,这意味着未来关于二套房贷的认定将从此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