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23日表示,已同国土资源部就地产企业融资问题建立了相关沟通联络机制,今后地产企业融资需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

据悉,目前证监会已将两批41家地产企业融资申请送往国土资源部征求意见,首批试点25家企业已完成初审工作。国土部拟于近期将正式审核意见反馈证监会,届时,证监会将对25家企业展开后续发行审核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拟定两类企业纳入征求国土部意见范围:一是募集资金拟投向房地产项目的股权类融资企业;二是募集资金虽不投向房地产项目,但包括单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内容,且原有业务包括房地产经营的股权类融资企业,因此类企业有可能将募集资金间接用于房地产项目。

“征求意见范围采取认项目不认主体的原则,非房地产企业如果将融资用于房地产开发上,也要纳入征求意见范围”。该负责人说,“债权融资具有相对较高的融资成本,具备一定的市场约束机制,发行公司债的房地产企业暂不纳入范围”。

在融资监管分工方面,国土部负责对证监会送审企业购地用地的合规性予以审核,涉及事项主要是针对企业是否存在如违法取得土地、土地闲置、拖欠地价款、违规调整土地用途或规划条件等几方面的问题予以核查,并据此出具是否支持融资的意见。证监会负责结合国土部审核意见,对房地产企业融资是否有发行条件进行审核。

该负责人说,该沟通联络机制并非增加一个环节的行政许可,并不是国土资源部的一票否决制,只是行政许可程序上的完善。“证监会对于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特殊行业的上市公司融资,一直采取了谨慎监管的原则,今后证监会将与国家有关监管部门一起,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借助信息平台和工作机制促进双方常态监管。”该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还表示,经证监会与国土部协商,拟在运行一段时间和积累经验基础上,由两部门就当前房地产企业融资的监管要求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证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目前证监会正在审核的房地产融资申请有59家,其中再融资48家,余下11家为IPO申请。”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