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低收入百姓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我们曾多次报道过许多住经济型住房的人,开着豪车入住的现象,引起很多人的反感。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外公布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对不适合住经济适用房的人开刀了。《通知》明确规定,住经济适用房的人禁止购买二套房。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的要收回。具体规定,来看一下。
关于准入
买房人高消费需主动说明
《通知》要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如有与其申报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时,应当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作出说明,并配合对其资产进行核查、公示。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
关于监督
违规者五年内不得再申请
经济适用房主要保障对象是低收入群体,是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因此,《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通知》还规定,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关于建设
房价过高城市增大供应量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大幅度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并适当扩大供应范围。
关于交易
无官方意见中介不得代卖
按照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取得完全产权。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暂停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
马光远:未来这个政策本身关键在于执行
实施多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在实践当中,确实是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像在北京,经济适用房出租现象就非常普遍,经济适用房买卖也很活跃,但据了解,北京至今还没有因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而被收回的案例。而从住建部的《通知》中我们不难发现,针对部分地方经适房存在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通知》都做出了相关规定,相对以往的规定,这次是更加强化了经适房使用过程的监督。那么有关这个问题,我们也来连线财经频道评论员马光远先生,听听他的看法。
芮成钢:光远,你好。住建部昨天对经济适用房管理出台了新的举措,刚才您也看到了我们的报道,但是我们知道那句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我们刚才提到的措施当中,哪一项是真正具有约束力的?
马光远:这个通知本身的针对性是比较强的,针对我们经济适用房过程的整个链条,从准入到过程的管理,到最后的退出都做了一些加强监管的措施。从措施本身来讲,我觉得如果每一条都付诸实施的话,每一条都是挺管用的,当然最管用的在两个地方,第一个地方就是如果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话,要立即退出,而且要追究相应的责任。第二个,如果对经济适用房进行出租、闲置、出借等等与经济适用房本身使用功能相违背的行为的话,要收回经济适用房,而且禁止他五年内再次申请经济适用房,我觉得这两条举措如果能够落到实处的话,经济适用房中我们看到的这些现象应该会大大减少。
芮成钢:也就是说,以后我们再也看不到开着奔驰宝马住经济适用房的社会现象了,是吗?
马光远:不能这么乐观,这次无论从市场的准入,还是整个过程的管理,还是退出机制等等一些办法或者说举措,我们在2007年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里边都能看到,相对于以往,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本身在管理上有一定的加强,但是总体来看的话,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些限制性的举措,规定的一些房子到现在为止,并没有很好的得到落实,特别是到目前为止,尽管看到大量的一些经济适用房并没有落到应该属于可以得到保障的人的手里边,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人得到相应的一些处罚。所以我觉得未来这个政策本身关键在于执行,如果执行好的话,目前这种大量违反的现象可以得到一定改观,但要杜绝,需要很多的努力,包括在政策完善方面,包括在执行力方面,包括对经济适用房认识方面,需要各方面的合力,加强以后,才能达到杜绝这么一个比较好的状态。
芮成钢:如果说经济适用房也是一种商品的话,把一种商品价格人为降低,针对一个特定的人群,这种情况似乎并没有出现在其他商品上,但是我们也看到在未来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供应量都会加大,我们该如何理解经济适用房的未来,未来将适应于百分之多少的中国人?
马光远:经济适用房本身来讲,我们对它的定位有一个变化,在2007年以前我们把它定位成限制购买对象、限制价格的商品房,2007年新的管理办法里边更加侧重于强调它的政策性,把它看成一个政策性的住房,它是保障性住房的一部分。相对于目前房价来讲,我们看到无论是国务院两会政府工作报告,还是国十一条里边都特别强调对于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房价过高的地区,要加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未来来看,在整个保障性住房的构成里边,包括廉租房,包括公共租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这三大块里边,经济适用房要占相当大的比重,相对于廉租房、相对于公共租赁房来讲,经济适用房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只要划拨一块土地就可以,但是廉租房、公共租赁房需要计划出土地,还要出资来建设,所以我觉得从目前整个现实选择来讲,可能在这三大块里边,经济适用房未来的比重可能会有比较大的提升,那么廉租房、公共租赁房本身保障的对象可能跟经济适用房保障的对象有比较好的切割,共同来完成住房保障的任务。
芮成钢:谢谢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谢谢。
楼市新观察 一线楼市成交全面回落
这个四月,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来说,注定是不平静的一个月。国家调控楼市的举措是一个接着一个,让楼市明显感受到压力。根据有关机构统计显示,全国主要城市一、二手房交易,以及土地交易市场都普遍降温,尤其是一线楼市成交更是全面回落。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最新一周的监测数据显示,在其重点跟踪的35个主要城市中,有21个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环比下跌,其中杭州跌幅最大,环比下跌73%;4个一线城市商品房成交量也是全面下跌,深圳下跌64%、北京下跌45%、上海下跌38%、广州下跌2%,在这其中,商品住宅成交跌幅更大。
对此,分析人士指出,楼市新政对房价过快上涨城市作用明显,投资性需求得到有效抑制,随着政策进一步落实,楼市将进入较长的观望期。不过尽管成交量普遍下挫,但成交均价并未出现明显松动,有一些城市房价反而还出现上涨。像上周上海商品住宅成交面积17.3万平方米,环比下跌50%,但成交均价却高达26096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1%,创下历史新高。
不过,和一手房不同,二手房价格明显松动,各城市二手房源均有不同幅度的议价空间,部分板块挂牌价格出现明显下降,降幅超过10%。业内预计,二手房价格的议价空间还会扩大,预计随后1个月内,供求分歧将逐步拉大,成交持续低迷,二手房价格调整幅度可能会达到20%左右。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新政的影响已经传导到了土地市场。上周监测的20个重点城市共推出土地52宗,环比减少17%,推出土地面积环比更是减少48%。其中,住宅用地共推出18宗,环比减少22%,推出面积环比大减68%。楼市新政在很大程度上,还对开发商的拿地信心产生影响,特别是住宅用地,上周住宅用地仅成交3宗,环比减少67%,成交面积2.8万平方米,环比减少93%,一线城市无一宗住宅用地供应和成交。
北京92个楼盘打折
来看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最新销售情况。统计显示,上周北京商品住宅期房签约遭遇“倒春寒”,日均签约280套,比前一周下挫19.31%。市场供应量却明显回升,7个住宅立项目获批预售证。 一些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纷纷推出优惠折扣,其中折扣最大的楼盘出现全款95折、按揭97折的优惠,目前普遍的折扣力度在97折至99折。
记者今天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现在北京在售的楼盘多数都在打折促销。比如中粮置业投资开发的项目大悦公寓就打出了全款98折的优惠,该楼盘位于朝阳区朝青板块,是中粮集团大力打造的城市综合体朝阳大悦城中的公寓项目。此外,北京首开仁信置业开发的项目首开石榴派也推出最低价20000元/平方米的优惠。除了打折降价之外,一些楼盘还以“赠送全套品牌家具家电”方式吸引购房者。据“链家地产”对2010年1—4月新开楼盘统计,目前有104个住宅项目在售,其中55个楼盘有不同程度的打折或优惠,所占比重为53%;47个楼盘为针对一次性付款的优惠,占比达到45%。
深圳:个人消费转房贷 银行贷款有猫腻
楼市新政出台后,银行的房贷越收越紧,炒房客们被挡在了高门槛之外。但是记者从深圳部分银行了解到,房贷收紧并非借贷无门,部分银行推出的消费贷款,绕道转变为房贷。
记者走访了深圳几家银行,发现很多银行推出类似“免抵押信用贷款”、“50天免息期”等消费贷款,可以转变为购房款。
招商银行个人贷款客户经理:“我们这边的贷款就是有红本在手的房子做抵押,我们在承受之内给你批一个“消费易”的额度,我们其实就是一个消费贷款。然后您拿这个卡,依托在您的一卡通上来完成提款,只能是通过刷卡消费的方式来完成买房买车装修都可以。”
个人消费贷款用途很广,主要是指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有指定消费用途的贷款(不包含房贷),包括耐用品消费等消费性个人贷款,一般以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的住房作抵押。目前银行在审批消费贷款时需要客户提供明确的贷款方向。
招商银行个人贷款客户经理:“那你这个可以用在房贷里,你可以刷尾款,(100万的房子)就是你自己交20万,剩下80万你都可以去刷我们的“消费易”。因为这样你就不用给银行提交繁琐的手续了。”
虽然个人消费贷款是打到对方的账户上,不能取现。但是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为避免银行监管限制,提前与装修公司打好招呼,支付一定的“通道费”,即可让装修公司将贷款打入客户账户。
记者:有没有很多人因为二套房利率调高而转向这个的?
招商银行个人贷款客户经理:“有,也有很多。”
记者再调查中发现,一些银行规定,没有房产红本作为抵押,也可以贷到款。例如平安银行的无抵押个人贷款,无需任何抵押,只要符合平均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年龄满25周岁,就可以贷到最高30万的款。
平安银行理财经理:“买房子可以 但是最高只能贷30万。”
记者:“这个需要抵押么?”
平安银行理财经理:“这个不需要,我们无抵押无担保的。住房贷款(自基准利率)上浮10%,但是这个是要上浮20%-30%。这个无抵押无担保 可能适合一些在深圳工作 但是不是说有房有车的人直接划到你的账上,不需要划到对方的账上。”
记者:“就是我拿我这个账上的钱去买房子就可以了?”
平安银行理财经理:“对。”
深圳:骗房贷优惠 中介有黑招
看了刚才的消息,的确应了那句老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市场上帮忙的还不只是银行,房产中介也在帮着忙活。财经频道深圳演播室的记者,在深圳楼市调查时也发现,眼下深圳市场上就有不少投资客在中介的“支招”下,还是能以第一套住房的首付和利率优惠,来购买第二套住房,中介使用的又是什么招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走访了深圳的一些房产中介机构,当记者抱怨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提高,增加了购房成本时,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就开始给记者支起招来。
深圳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是这样的情况,你买房写你表弟的名字。”
记者:“有人这么搞吗?”
深圳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很多。”
深圳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有一个客户十几套都是以别人的名义买的。用他阿姨的名字,不是亲阿姨,煮饭阿姨,保姆。”
原来,二套房还可以用别人的名义,以一套房的首付和利率优惠来购买,这样就可以降低成本。但房产中介提醒记者,你所找的人必须是无房的深圳户籍,或在深圳缴纳社保的人,这样才能够保证拿到房贷。当记者对房产将来的产权和出售提出顾虑时,房产中介拿出了一份业主和名义买房者的委托协议公证书给记者看,在公证的委托协议中,名义购房者委托真正的业主全权代理房屋的出租和出售事宜,以确保真正业主的房屋收益权。
深圳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做个公证给你嘛,以后卖房他不用过来,你自己去卖就行了,明白吗?就是你不用过(户)过来了,是你表弟嘛,很亲戚戚,他不会把你房子给卖了。这种房子要找亲戚,你家里信得过的。”
借用别人的名义购买到二套房,就避开来二套房新政带来的成本压力,为保证真正业主的权益,背后的真正业主要和名义购房者签一份公证委托协议,由名义购房者委托真正业主全权代理房屋的出租或卖出。这样,真正业主就能根据市场价格高低以名义购房者代理人的身份把房屋卖出获利,实际就是以他人名义炒房。
深圳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直接过给表弟那里,半年以后,你如果买的话,叫你表弟签个单卖掉(就等于找一个人替我炒房一样)。对,就是这个概念。(银行、公证他不管吗?)他怎么查呐?你买房你怎么查?”
尽管银行和公正机构暂时无法监管,但这种以他人名义买房,来规避国家政策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呢?又会不会有风险呢?来听听法律界人士的分析。
律师金焰:“这个利用他人名义去买房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他们签署的任何买卖协议以及委托书,都可能被法院以后认定为无效的。公证的委托书,表面在公证处做了公证,但事实上只是一种委托关系,那么挂名的这个购房者,可以随时对这个真正房屋所有者的委托取消,所以真正的购房者还是面临非常大的法律风险。”
马光远:银行对多套房贷款是短期盈利,存在风险
看了刚才记者的调查,我们不难发现新政出台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也在同步发生,即使是如此严厉的政策风暴,一样还是有人想方设法规避国家政策,投机取巧的违规买房。银行为何敢违规贷款呢?我们再次连线财经频道评论员马光远先生。
芮成钢:刚才我们看到楼市里出现的新的违规现象,我们想银行是不是还是有一种贷款的冲动,如果要管理的话,因为目前管理方法更多是限制和进行打压,有没有方法做一些系统性的制度安排,更多通过激励机制的方式,换一种角度来管理?
马光远:对于银行来讲,它有放贷的冲动,它作为盈利单位,是比较正常的。因为毕竟在银行资产里,房贷这块资产相对来讲质量还是比较优良的,所以我们认为对于银行信贷政策,这一次银行应该从两个方面去认识,第一个它可以去盈利,第二点银行本身作为金融机构它有去履行国家金融政策的职责,包括把消费信贷转化为房贷的做法本身是违法的,这一点应该有比较清醒的认识。第二点,这次对于金融信贷方面,大家看到的是打的一面、压的一面,但是没有看到保的一面。保的方面是我们从来没有强调一套房贷它的一些政策有改变的迹象,也就是说在这次信贷政策里边,一方面要保住房的基本需求,也就是说对于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我们是保的,体现在金融政策上,首付20%是不变的,利率优惠还会持续进行下去,这一块如果继续进行带动,对银行来讲不仅仅意味这块资产是比较优良的,而且风险也是比较小的。对三套、四套、五套以上进行贷款,短期来看银行盈了利,但是长期来看风险是比较大的。所以说如果有激励机制的话,那我们政策是不是可以很明确强调,我们对于居住需求的信贷,我们的政府、我们的银行仍然是支持的,20%的信贷、银行利率优惠仍然是坚持的,这样的话也算一种激励政策,对银行来讲,它的盈利是可以得到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