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三部委关于“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公布已有半月,记者日前从我市多家银行了解到,大部分银行普遍开始执行“认房又认贷”。由于以前没贷过款的部分客户住房信息尚难查询,目前他们需提供一份“声明”,即证明自己是首次购房。业内认为,这种操作方式,意味着二套房政策的执行效果将大打折扣。

-部分购房者信息查不到,可写“声明”

-银行:无奈之举,但符合相关规定

三部委关于“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公布已有半月,记者日前从我市多家银行了解到,大部分银行普遍开始执行“认房又认贷”。由于以前没贷过款的部分客户住房信息尚难查询,目前他们需提供一份“声明”,即证明自己是首次购房。业内认为,这种操作方式,意味着二套房政策的执行效果将大打折扣。


最新进展——

扬州银行“认房又认贷”

“按省行通知,我们正式执行‘二套新标’。”记者昨了解到,市邮储银行已开始执行“认房又认贷”,只要贷款买过房,再申请贷款时都算“二套”;如果全款买过一套房子,再贷款买房也要算作“二套”。

市中信银行、中行、交行等虽暂时未接正式通知,但已执行“认房又认贷”,要求房贷人员必须认真调查购房者的住房情况,如确认已有房产,不管是否贷过款,都应按二套房政策办理。

“认房”方法——

难查询,仅需出具声明

对于曾在银行贷款买房的客户来说,“认房又认贷”操作起来较易,只需登录人行的征信系统即可。难就难在那些从未贷款买房,并且住房信息在房管部门系统无法查询的购房者。

“认房又认贷”怎么操作?据了解,按市邮储银行要求,购房人贷款买房先要过三关:首先,通过银行征信系统调查之前是否贷款买过房,然后通过房管部门调查该申请人在扬州是否拥有房产;其次,还要通过面签、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调查;最后,不具备查询条件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要求申请人出具承诺书,承诺买的是首套房。

采访中,有的银行表示,“认房”时,会去房管部门查询客户的家庭住房情况,但也有的表示,他们未必会去查询,因为“扬州的房产登记信息根本就没有联网,不但在外地的房产无法查到,就算在邗江、宝应买的房,也无法查到”。

那么,对于这部分购房者怎么认定呢?目前,我市多数银行的操作办法和邮储银行是一样的:让客户写份“声明”或承诺书,证明自己家庭没有房产,即可享受首套房的优惠。
业内质疑——

仅份声明就证明首套房?

“仅仅靠购房者的一份声明,这是不是太容易作假了?”对于二套房“认房”办法,不少业内人士提出质疑。

 

不少银行人士也有疑问:就算以后查出这个声明是假的,又能拿这个客户怎么样呢?罚款?没权力,恐怕到时最多立刻取消其首套房利率优惠,改为执行二套房利率,或在该客户个人信用记录上记上一笔。

银行说法——

无奈之举,也符合规定

虽然一份“声明”来认定,确实有太多漏洞,但银行认为,此举实属无奈,并且也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三部委下发的二套房认定标准通知,“如果当地不具备查询条件的,需要购房者出具书面证明”。所以,对于这部分购房者,用出具“声明”的方法证明,确实也是符合规定的。

“现在房管部门的信息没联网,很多信息根本无法查询。”市区一家国有银行房贷负责人表示,只能边操作边等管理部门或上级行更好的执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