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最近,我准备把自己的一套私房出租给外地来的一家人。为此来信请问,我该如何办理房屋租赁手续?
    读者家明答:《江都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据此,与承租人签好租赁合同后,你应到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1)登记申请书(原件),可在交易中心取得;(2)身份证明(复印件);(3)房地产权证(原件);(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此外,向外来人员出租房屋,还应提交《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复印证),此证向房屋所在地公安部门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