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市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来说,住房难无疑是困扰他们的头等难题。随着《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出台,从今年起,这个难题将逐步得到解决。记者获悉,根据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我市今年将建1500套(间)公共租赁住房。
租金根据不同区位、不同对象核定
关键词:保障对象
三类人群可住公共租赁房
据悉,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分为3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市区常住城镇户口3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线以下,收入标准在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
新就业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自院校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在市区有稳定的职业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及父母在市区无私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房。
外来务工人员:在市区有稳定的职业并与企业连续签订劳动合同3年及以上,在市区无私有住房并未租住公房。
以上三类保障对象,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各区、开发区、各类园区制定年度保障实施细则确定。
关键词:建设标准
有成套住宅也有集体公寓
公共租赁住房既可以是成套住宅,也可以是集体公寓。标准为:
1人和2人户以一室户型为主,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
3人及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建筑面积50-60平方米;
职工集体公寓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左右,一套(间)不得低于建筑面积4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