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口头承诺引发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8月初,本报热线接到西安市民赵先生的一起装修反映,正是由于轻信了口头承诺让赵先生烦恼不已。

众所周知,装修工程纷繁复杂非常容易出现纠纷,签订一份正规的装修合同是保证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然而除此之外,在与家装公司洽谈时,家装公司口头承诺的优惠内容,也要及时写在合同之中,防止空口无凭。

1、事件经过:优惠内容未在合同中标注

年初,赵先生打算对万寿路西光小区的一套房进行装修,准备给儿子结婚用。在考察了西安市诸多装修公司之后,看到一家装修公司正在做主材促销活动,优惠的价格让赵先生心动。在这家装修公司主材促销活动期间,原价43元/平方米的立邦墙面漆优惠之后每平方米33元,这样整个房子刷下来也能省下近千元。赵先生正是看上了这个实惠的价格,才决定将自己家的装修交给这家家装公司。但是,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这项主材的优惠价格并未单独标明。到了今年8月初,整个装修工程已经全部完工。赵先生如约到家装公司进行整个工程的最后结算,却被告知原本价格优惠的墙面漆只能按照原价43元/平方米进行结算。因为合同中并未标明赵先生家使用的墙面漆是采用优惠价格所购买的,所以赵先生必须按照原价付款。

2、业主说法:后悔轻信口头承诺

据赵先生介绍,在得知自己必须以原价对墙面漆进行结算时,赵先生就想到了当时对自己拍着胸脯保证即便不写在合同中照样能以优惠的价格结算的设计师于某。几次想找其当面对质,却一直被于某以正在休年假不在西安为由推却。对此,赵先生真是既后悔又愤怒。后悔自己一时糊涂,没有坚持将此项优惠写在合同中;更加愤怒设计师空口说白话,乱做承诺。赵先生实在是想不通,自己明明选择了一家规模大信誉佳的家装公司,怎么还是会遇到这种问题?

3、家装公司说法:一切按合同办事

记者专门采访了该家装公司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家装公司在装修前就与业主签订了条款非常详细的装修合同,一切装修相关事宜均按装修合同办事。无论是应该承担的各项职责还是赔偿、保修义务等等,公司都会按照合同规定办理。而对于合同中没有注明的优惠事项,公司不能单凭赵先生的一面之词就承担起这些优惠义务。毕竟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力,同时也兼顾了双方的利益。最后,经过记者的双方面调解,该家装公司在联系到设计师于某了解情况后,最终圆满解决了此事。

4、专家说法:任何口头承诺都应立字为凭

其实,这种口头承诺无法兑现的情况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但是很多案例并不能如这次一样得到良好的解决,更多情况是消费者轻信了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而疏忽大意,最后只能自己吃哑巴亏。在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了众多消费者的一时大意。一是销售人员过于热情,消费者往往抹不开面子提出更多要求。二是,消费者觉得品牌大、公司放心,因而不需要对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进行过多的怀疑。对此,西安市家装委员会投诉部部长尚军说:“业主在进行装修时,对于家装公司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写进合同中。如果业主参加了家装公司正在做的促销活动,也可以将活动的广告单页附在合同中作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口头承诺调查取证难,日后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就很难维护自身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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