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向某装修公司支付3000元定金以后,发现该装修公司工程价格高,且施工质量有问题,要求该装修公司退还定金,但遭到拒绝。在蓬江区消委会的协调下,该装修公司最终退回消费者1000元定金。

市民冯小姐反映,6月30日,她与某装修公司协商其新居的装修材料费和人工费,当时对方答应给她7.3折的优惠价格,但要求交纳3000元的定金,而且报价单不允许她拿走。

交纳了定金之后,冯小姐有点不放心,凭记忆拿报价单上的材料价格与市面上的价格做了一番对比,竟发现装修公司的材料报价比市面上的贵了3倍左右,而且,她发现该装修公司的施工质量经常遭到顾客的质疑。

7月13日,冯小姐与该装修公司取得了联系,并要求退还3000元定金,但遭到拒绝。该装修公司称定金是不能退还的,而且设计人员已经做好了设计。冯小姐本以为向装修公司的设计师支付几百元的劳务费了结此事,但是该公司工作人员称,按每150元/平方米计算,根据冯小姐新居的大小,她应该支付1.8万多元的设计费。

随后,冯小姐又提出只做木工的要求,希望能把定金折成工程款。该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则表示,冯小姐要给他们公司介绍一笔3万元以上的工程,才可以把定金折成工程款她。

冯小姐对此十分气愤,表示:“开始洽谈的时候,装修公司承诺,只要装修费用满1万元就可以将定金转为工程款,怎么现在又变卦了呢?我都不愿意在你们公司做,又怎么能违心介绍朋友在这里做呢?”

由于交定金的时候,装修公司既没有与她签订任何的合同和协议,也没有向她解释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定金不予退还,只是给了她一张小收据。无奈之下,她只能求助于蓬江区消委会。

经蓬江区消委会工作人员调查,冯小姐所言基本属实。在蓬江区消委会的调解下,装修公司最终退还冯小姐1000元的定金,冯小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