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价震荡调整之时,租房的问题也浮出水面,发生在辽宁四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110二大队民警付彦彬、郑安平接到群众报警,在铁东区七马路北一纬有人被打,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见到报警人王某。经了解得知,王某在铁东区七马路有一个空闲的楼房,今年3月份出租给了李某,租金一年5000元,当时只简单写了一个租房协议,没有在租房合同上约定由谁缴纳取暖费的事项。冬天来临,供暖也开始紧张进行,可是前几天,李某找到房东王某,让其缴纳取暖费,王某讲,当初租房协议5000元不包括取暖费,让李某自己缴纳。李某认为当初租房时说了取暖费由房东缴纳,所以自己不承担取暖费,双方于此发生了争执。当天,房东王某找到李某理论此事,双方各执一词,便吵了起来,李某打了王某,王某当即报警。
民警听到情况后对二人进行了劝说,租房子各种事项在合同中应该写明白,以防有纠纷发生,出现了纠纷也应协商解决,不应该动粗,居民出租房屋应到派出所签订出租房屋登记,以免发生纠纷。民警见双方一时达不成和解,带双方到辖区派出所处理此事。这件事给我们深刻的教诲,在签租房协议时,一定要仔细审核合同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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