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不明确误导消费 橱柜到家“货不对版”
买回家的一套橱柜“缩了水”,四件套变成了三件套,到底是自己看错,还是商家在玩“猫腻”?据导购员解释,关先生之前在展厅看到的是旧款式,如今生产厂家对该系列做了调整,新款式是没有储物架的,如想要需另外购买。对此说法,关先生有些不满,既然产品有调整为何不提前说明,展厅的样品上为何不明确标出,家具购买合同中又为何不写清楚?
抛开导购的解释是否属实不论,其实,笔者转店时也发现不少类似现象:摆在展厅中为家具添彩的各种配件,有的确实不随家具一同出售。但奇怪的是,你若不问,销售人员很少会主动说明,一切都要等家具入屋后才会“真相大白”。
所见并非所得 买橱柜不能光信自己的眼睛
如今大多数市场出现“报价不够精细乃至误导消费”的相关问题。其实,为了塑造出更强烈的风格与生活气息,让死板的展厅更“亲民”与吸引人,部分橱柜利用“道具”提升了展陈效果,这并不为过,但有些组成套系的部分“需另外购买”,却成了商家们不成文的“小猫腻”。
你不问我不说 需另外购买的部分没有明示
另外没有明细整套报价仍为现在市场中的普遍现象。不主动问,绝不先说明,这种销售方式着实让人有屡屡失望的感受。因为喜欢整体效果才将其买回家,但突出效果的配件常常属于另外收费范畴,更有许多消费者在货品到家后才发现“货不对版”,这带来了非常不佳的心理感受。其实,用多少钱买多少东西是买卖双方达成共识后的行为,只要之前讲清说明一切都好办,反之就难逃“误导消费”之嫌。
“道具”必不可少 标清配件价格可避免误导消费
作为商家,用搭配好的空间语言来引导消费实属正常,事实证明,也只有搭配得巧妙、合理,产品才有可能卖得更好。每个消费者都有自己的想法和需求,对橱柜尺寸和搭配方式的要求也不相同。因此,只有将大小部件的价格都明确标出,才能让他们明明白白消费。
如同家装公司先少报,后增项一样,家装产品报价也有自己的“门道儿”。比如:总价高的最好分开报,分得越细越好,这样让消费者觉得每件东西都不贵,买着也不手软;而总价不高的就一起报,可给消费者一种花钱不多到手件数却不少的感觉,买着也舒心。
然而,对于到底该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某公司总经理认为,按规矩分开报价最合适。当然,由于配件并非公司主要销售产品,多数厂家不作要求,但如果大家能明令禁止一线导购虚报漏报配件收费与具体价格,那自然不会出现误导消费的市场隐患。
橱柜产品购买合同不够严谨
市场上买卖关系已然形成,无论是关先生没看清,还是商家玩“猫腻”均难说清,那么消费者在选购时到底该如何规避各种风险呢?“口说无凭”的道理简单易懂,但很多消费者在面对能说会道的导购时常常忽略了“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中”这一重要环节。因此,合同上标明与否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记者提醒消费者,任何与产品有关的附加要求,包括所购产品明细都必须让商家写进正式合同中,这样一旦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才有据可循。
凡签过合同的人都知道,类似于“商家具有最终解释权”这样的内容常常令人束手无策,投诉无门。对此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出台的新规明确指出,自本月13日起,商家合同上的一切免责条款均失效,新合同中也决不能出现类似字句,否则将视为违法合同,这条规定同样适用于橱柜行业。今后,消费者只要发现有相同字眼的合同或出现任何买卖纠纷均可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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