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金水平由各市、县按照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80%和住房困难群体的收入水平分层次确定。这一规定,无疑将有助于改变许多城市公租房出租难的现状。但是,要让公租房全面达到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难的设计要求,我们还要依靠更为大胆的制度创新。
现在,很多地方的公租房都出现了出租难的局面,就拿深圳来说,各区推出的公租房就曾屡屡遇冷。本月3日,本报就曾报道南山区筹集了490套公租房,但申请的低收入家庭寥寥无几,最后退回254套给产权单位,而在留存的236套住房中,仍有34套空置。建设公租房,国家有政策,地方有行动,百姓有需求,可房子建好,偏偏没人要。这种局面,等于是个走不通的死胡同。
当中关于租金的规定,无疑具有突破意义。以前,大家觉得公租房租金贵,当中有着无法克服的政策原因。从国家的制度设计上,公租房不是廉租房,廉租房的租金较低,具有纯粹的福利色彩。
公租房则不同,按照国家七部委今年6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公租房的运营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只要一保本,公租房的月租金就很难低于每平米20元。在深圳,公租房如果要保本,大家就不如去租农民房。现在,广东省的《实施意见》放弃了保本微利的要求,转而只定上限,不定下限,这就为解决公租房租金偏高问题打开了制度缺口,有助于各地按实际情况,确定更容易让市民接受的租金。
香港盖了几十年公屋,他们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好的户型设计,是公屋能否受欢迎的关键。好的户型设计,既能节省租金,又能更好地提供更好的居住功能。而反观我们现在的公租房,户型是其最大短板,有的公租房,30多平方米的面积,只是一间单房加一厨一厕。而在香港,30多平方米就能做出两房一厅,加上良好的通风采光设计,居住体验远远好过我们这里常见的筒子楼。
最后,说说公租房的位置。客观地说,在公租房的所有问题当中,最难解决的是地段问题。越是低收入阶层,越是对交通费用和通勤时间敏感。现在,我们采取了很多方法试图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说在地铁沿线规划公租房,要求商品房小区配建公租房。可是,深圳的公租房始终面临一个困境,就是在与农民房的位置比较当中,公租房总是处于下风。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能需要一些更为大胆的制度创新,比如说,我们可以成建制地租用一些农民房,把它们改造成统一管理的公租房小区。再比如说,对于一些打算拆除的违法建筑,可以直接没收作公租房之用。这样,我们就能在一些无法新建公租房的片区,获得一些公租房源,从而满足低收入人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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