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两会”中传出关于房产税的最“靠谱”消息——上海“房产税”最早将于一季度推出(截至记者截稿时,房产税细则尚未公布),将对超过一定人均面积的新购住房征收一定比例的房产税,而这个比例可能在0.5%~0.6%。

楼市翘尾行情跨年

房产税箭在弦上,市场从2010年12月中下旬开始,出现翘尾行情,特别是在二手房市场。

上海汉宇地产市场研究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1月1日—19日,上海成交一手住宅5053套,比去年12月增加3.5%,同比2010年1月大涨76.4%。目前,买卖双方为了加快交易速度,纷纷主动让步,这种情况在大户型交易中更为明显。12个2011年1月较2010年12月降价的项目中,有5个是大户型,降幅最大的达每套300万元。

21世纪不动产统计的数据显示,2010年12月下旬浦东新区的签约过户数量较中旬、上旬高出15%~20%,类似情形在徐汇、静安等中高端住宅集中的区域也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在2010年12月中下旬二手成交面积结构上,中高面积段房源渐为大热。140平方米以上面积段的成交套数比中上旬提高了42.9%。购房者挤政策末班车的效应逐渐扩大。21世纪不动产上海锐丰浦东锦绣华城分行经理吴纪乾告诉记者,此前,重庆确认开征房产税的消息,对市场产生不小影响,近阶段,板块内三房需求明显增多,130平方米以上房源基本属紧俏商品。

对此,汉宇地产市场部总监孙文勤认为,市场从来就是敏感的,有明确、强烈的购房意愿者,在恐慌性心理压力下,匆忙入市签约。签好约的购房者则尽快过户,力争在房产税出台前交易完成。出于对加息、贷款成本不断提高的考虑,2011年1月购房者中一次性付全款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当然这也是为了加快交易时间。

潘石屹:房产税可防止贫富分化

“从长期来看,房产税可以防止通过房产导致的贫富两极分化现象,但它的作用是有限的。”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认为,在全球货币泛滥、货币超发的情况下,房产税这股小的力量不足以抵挡由货币泛滥和超发引起的房地产泡沫现象。针对房产税,潘石屹还提出了他自己的疑惑,“如果要开征房产税,商品房要征税,小产权房要征吗?违章违法建筑怎么办?房改房呢?中国的房子产权非常复杂,有人统计有20多种,如果只对已经交了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征税就更不公平了。城市中违法建筑、小产权房的量很大,如果征税,是不是等于变相让这些违法建筑和小产权房合法化呢?”

谭百强:房产税政策消化期也就2个月

“我觉得房产税的政策消化期也就2个月。” 中原地产董事总经理谭百强在接受理财一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场传言,房产税推出后,市场成交会速冻,会打对折,但我不这么认为。市场对任何政策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这个过程退去后,市场也会开始慢慢习惯。房产税最终打击的必定是那些手握多套房的短投客、投机客,因此我认为最终不会出现成交量打对折的局面。我们做中介代理的最看重的还是交易量,预计房产税出台后两个月,交易量还是会恢复正常,所以并不可怕。”

施宏叡:房价波动会很大

“住宅市场供需问题在2010年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所以2011年将延续去年严厉的调控政策,房产税就是其中的重磅炸弹。” 汉宇地产董事总经理施宏叡在接受理财一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试点正式展开后,其他相关税收也有可能部分调整。由于政策的严厉性更强和政策出台的频率更高,市场预期会再次出现显著变化。一手房市场会呈现出涨价和降价的项目同时大量出现的现象;二手房市场会出现“降价”与“跳价”并存,“急售”与“惜售”共举的现象。因此,在2011年购置物业的购房者完全有机会在这样波动的市场中寻找到适合自己的购房机会。

杨红旭:难对房价造成大力度压制

对于房产税开征后的影响,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可分为两个层面分析。第一个层面,是房产税的区域影响范围。国家的思路很明确,先在个别城市试点,积累和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而这样一个过程将会持续几年。第一批将是上海、重庆,接下来第二批可能还有北京、深圳、杭州等,这仅仅涉及个别城市,对市场的影响也基本上限于这些城市,而对于那些尚未开征的城市,影响极其有限。第二个层面,是房产税开征后的影响时序。短期内,必定会对试点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造成利空影响,将有助于抑制投资投机,有利于稳定房价,甚至会使房价有所下跌。但这种影响的程度比较有限,主要对人们的心理预期产生影响,但由于试点阶段税基窄、税率低、不涉及存量等因素,而难对房价造成大力度的压制。长期来看,这种利空会逐渐被市场吸收和消化,成为一种税收制度的“标准配置”,就像其他已经征收此税的国家一样,断难靠此税而能避免房价泡沫的产生。整体而言,开征房产税,将会促使我国的房地产税收结构更加均衡、更加合理。不过,若增加房产税的同时,不减少房地产开发或成交环节的高税负,则会增加房价成本,反倒不利于稳定房价。

房产税历史沿革

理财一周报记者/董琳霞

房产税在中国并不是一个新名词,在中国,最早的房产税始征于1986年。当时制定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其中建制镇的征税范围是否包括所辖行政村,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计税依据:自用房产的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出租房产的计税依据为租金,自用、出租房产税率分别为1.2%、12%。

当时规定立税收入完全归地方政府所有,但是规模较小,税收收入微薄。据统计,2008年实现房产税收入680.34亿元,仅占当年全国税收的1.25%,占地方税收收入的2.93%。2010年前三季度,实现房产收入646.28亿元,同比增长9.5%,房产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2%。

“作为持有环节的主要税种,此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均未覆盖个人住宅。相比之下,开发流通环节的税种较多,包括契税、印花税、营业税、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等等。”业内人士指出,在此背景下,持有环节加税、开发环节减税开始被业界呼吁。

近期,两部委传出消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将“两税合一”,成为房地产持有环节的新税种。而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将成为历史。

重庆一马当先,按照重庆房产税试点方案,高档商品房成为主要征收对象,其中 “别墅、200平方米以上住房、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

上海房产税试点,从去年5月开始风生水起。

2010年5月13日,上海拟征0.8%房产税传言四起。

2010年5月27日,沪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士称“上海将在近期试点房产税”。

2010年6月9日,专家称,上海已经向中央提交宽松版和严厉版两套房产税方案。

2010年10月19日,媒体盛传,中国房产税改革试点将在上海开始。

2010年12月18日,上海房管局公开表示,已做好房产税试点的相关准备工作。

2011年1月10日,媒体称上海房产税改革试点最早在一季度推出。

2011年1月12日,传言上海房产税税率定在0.5%~0.6%,只对增量房征收。

在上海,除高档商品房外,普通商品房最终也将被纳入新税种的征收范围。至于包括保障房在内的各种政策性住房,目前尚不明确是否征税。

文章收集整理:江都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