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吉水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月1日,李先生花450元从吉水县县城某家电商行购买了一台14英寸彩色电视机。买回家后李先生发现,该电视机的屏幕上有多条细小的刮痕,而且播放时常常花屏、变色,遂怀疑是拼装货。李先生立即找到该商行要求退换,对方以该彩电售价低廉为由,予以拒绝。李先生向吉水县消协投诉。
受理投诉后,消协人员调查发现,该电视机机身外壳磨损、螺丝脱臼,连遥控器也不配套,涉嫌为拼装电视机。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商行退还李先生购机款450元。因该商行涉嫌销售拼装电视机,消协已移交当地工商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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