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许多市民拨打“百姓民生热线”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及额度的计算方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解释,公积金贷款期限有两种计算方式,最长贷款期限取两种方法计算的低值;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根据贷款最高限额、还贷能力、房价成数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四个条件确定,最高不超过70万元。
据介绍,按照公积金管理政策规定,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借款人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上述两种方法计算的低值。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计算条件外,计算公积金最高可贷数额,还需参照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即: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取其结果的最小值。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记者曲彤通讯员宝祥)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⒈按还贷能力计算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⒉按房屋价格计算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⒊按公积金余额计算贷款额度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文章收集整理:江都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