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已实施半个多月了,继昨日揭露开发商以“先涨再标”应对新政后,本报记者再访十几个楼盘调查商品房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多多。

对于规定中提到的每套房应明码标价,并在售楼处张贴每套房产的价格等相关规定,鲜有楼盘贯彻执行。像躲猫猫般,各楼盘都小心游走在新规和维持原状的中间地带。

问题1

有价目表的,公示内容不齐全,且不张贴在外

在凤城二路一家房产销售处,记者转了一圈也没有看见标价牌或价目表。问及为什么没有在醒目位置放置价目表时,置业顾问表示,价目表没有挂出来,要是记者想看,可以让看一下。

当置业顾问把价目表拿出来时,记者发现价目表内容只有在售的某栋楼的基本信息,看不出具体房源是否售出,也不涉及具体单价,仅仅只有开发商名称和项目建筑面积及均价。随后,售楼小姐在向记者推荐房源时,所报价位明显要高于价目表上的均价。

在科技路与丈八北路十字西南角的一楼盘销售处,记者同样没有看见价目表,置业顾问告诉记者:“我们的价目表在电脑里,看起来很方便。”记者看了一下,价目表内容也只有每套房屋的单价及总价,公示内容很不齐全。

问题2

没价目表的,称手续正在办理中

在丈八北路与大寨路十字东南角的新乐城售楼处,记者同样没有发现价目牌。记者以欲购一套90平米的房子询问房子的单价及总价,置业顾问也只是口头给记者报了一下,当记者问及为什么没有明码标价时,置业顾问表示手续还在办理中,目前还没有价目表。

东郊长乐中路一楼盘销售处,记者同样没能找到标示清楚的房屋销售价格。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置业顾问知道国家五一后实施的“一房一价”政策,但表示价目表正在办理中,没办法明码标价。至于什么时候能够张贴出来,他们也不太清楚。

随后,记者来到东二环矿山路一售楼处,当记者问及国家实施的“一房一价”政策时,这位置业顾问一脸茫然,表示没有听说过,甚至还给记者解释,一层楼一个价格就是一房一价。

在电子城东仪路上的苹果城销售处,记者问及价格为什么没有公示时,置业顾问解释说他们的房子是一房一价的,但是记者却始终没有见到价目表。

问题3

尾盘、未开盘成不公示“理由”

在高新区沣惠南路某楼盘的接待中心,记者也未发现房子的明码标价牌。得知记者有购房的意图时,置业顾问拿出一本户型图和房屋价目册,算起了房价。记者在置业顾问拿出的房屋价目册上看到,每套房子都有实际标价。“国家不是规定要把一房一价挂出来明示的吗?”记者问道。置业顾问说,我们一直都是一房一价,现在已是尾盘销售,所以都没挂出来了。

北二环附近一楼盘的销售负责人表示:“我们知道‘一房一价’的新规,但由于楼盘还未正式开盘,根本无法定价,怎么公开价格呢?”

汉城南路宏府鹍翔九天销售中心的置业顾问告诉记者:“我们的楼盘现在只接受咨询,暂不出售,所以目前还没有价目表。”

东郊一楼盘售楼处,记者看到放在桌子上的价目表,当记者询问为什么没有把价目表张贴在醒目位置,置业顾问表示房子只剩下几套了,没有张贴的必要。

问题4

二手房价格业主说了算,公示执行难

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二手房也被列入其中。但在走访中,多家中介机构表示尚未接到通知。

中介小高对记者说:“‘一房一价’在二手房市场没法执行,由于二手房的价格决定权在业主,业主的报价往往是看齐新房,并随市场行情变动,还有可能出现业主临时调价的现象,这些行为对于中介机构同样是不可控的。所以二手房实行真正的明码标价还有很大的难度。”

一天中,记者共走访了多家楼盘,绝大多数楼盘都没能按照规定对在售的房屋实行明码标价,而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购房者对于 “一房一价”还是普遍支持的,大多数人认为这样最起码可以增加房价透明度,可以防止开发商和中介坐地起价。

价格主管部门表示会加强检查力度

西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今后西安市物价部门还将加强检查力度,保证商品房明码标价切实执行。如果西安商品房经营者不明码标价,公示收费或者对购房者进行价格欺诈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一房一价遭遇执行缩水 楼市新政效果面临打折

记者在广州采访中了解到,“一房一价”遭遇“执行缩水”,新政效果面临“打折”:广州地区大部分楼盘执行“一房一价”的形式,多是在销售大厅的公告栏上张贴或是装订成册供购房者查询。但公示的内容多仅限于每套销售总价、房屋面积等几项信息,而没有公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要求公示的其他内容。

此前的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执行“一房一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处以每套房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国家发改委“一房一价”的规定,开发商需要公开的资料包含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套内面积、优惠折扣、每套商品房销售状态、楼号、楼层、房号、每平方米单价、每套销售总价、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超过30多项内容。

另外,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各地开发商可自行降价,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对此,业内专家建议,应在执行过程中遏制开发商将“一房一价”的“价”随意抬高,如果任由开发商标价,那么执行效果势必大打折扣。

“开发商‘一房一价’的定价依据是什么?公众需要合理的说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师袁瑾说。

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经理李毅华称,“一房一价”本身只是起到一个防止开发商开盘后随意涨价的作用,因此,房地产的交易信息需要向公众进一步公开。

“以大学馨园为例,开盘的吹风价是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一期开盘价格达到每平方米1.7万元,而现在二期开盘标注的价格是每平方米2.6万元。开发商同时拿的一块地皮,前后的开盘价格相差如此之大,为什么?希望‘一房一价’能够切实遏制开发商乱涨价的行为。”袁瑾说。

业内人士称,“一房一价”意图虽好,但执行的尺度模糊,建议调控措施还需“精准一些”。一方面,可与开发商的成本核算结合起来考虑,防止开发商乱报价;另一方面,还要严格审核销售的利润率是否在合理区间、价格标准是否与周边楼盘的成交情况脱节等。(编注:部分地区已限制开发商随意报价。据新华社12日报道,《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将于5月30日起正式实施。该细则明确,开发商必须明确标志优惠折扣及享受折扣的条件,并实行“一价清”制度,即所标示的价格就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的最终结算合同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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