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为杜绝发展商吹嘘夸大新盘销情,胡乱宣称录得“天价”成交,香港立法规管一手住宅楼盘物业销售督导委员会达成共识,将披露交易楼盘数据期限,由现时规定在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后5个工作天内,大幅缩短为1个工作天内。
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向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汇报立法规管一手楼盘住宅物业销售督导委员会工作进度。文件透露,督导委员会大致同意,应把现时关于披露一手楼盘交易数据的规定,纳入拟议法例。为提高市场透明度,发展商应在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后1个工作天内,披露交易数据,即是今日签约,明日要公布资料,有别于现时规定在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后5个工作天内披露相关资料的做法。
近年有发展商或地产代理吹嘘新楼盘销情,例如扬言录得超额认购5倍,或声称特色单位录得天价成交等,营造新楼盘热卖的市场信息,买家容易被误导,不惜高价抢购单位,5天后才发现“中招”。督导委员会认为,5天时间太长,按现行买楼程序,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后翌日披露交易数据,并无技术困难,所以认为应缩短为1天。
督导委员会大致同意,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后6个工作天内须签订买卖合约,否则发展商应在第7天向公众披露相关资料。发展商亦应为每一个发展楼盘项目设立单一记录以备存每宗交易记录,包括已取消交易的数据,直至该发展项目最后一个单位完成转让并已向土地注册处登记。
督导委员会还同意,发展商须在楼盘开售前最少7天提供售楼书,3天前发出价单,价单须统一采用实用面积显示呎价,方便准买家比较不同楼盘的售价。售楼书除要提供建筑物总楼面面积宽免呎数,并要提供节能效益的数据,例如楼盘采用的悭电悭水措施等,方便准买家选择心水楼盘,若采用绿色建筑措施的楼盘销情较佳,更可能鼓励发展商采用节能效益措施以吸引买家,改善香港建筑质素。
不过,运房局表示,由于督导委员会或其辖下各小组仍在讨论有关建议,在督导委员会的报告于10月正式通过前,有关建议或许会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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