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8日消息(河南台记者穆迪)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郑州市决定,从10月1号起正式施行《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暂行办法》,建立起城乡统一、房地一体的房地产登记制度,这意味着当地农民今后可以用房产进行贷款或者土地流转。
暂行办法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属不管是设立、转让、变更还是消灭,都应进行登记。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处副处长杨建沛:“历史上没有登记,只是因为政策配套没到位,但是这都是合法建筑。比方说农民自建的房屋,自己建自己用的,宅基地上建设的,还有村委会自用的房屋,村办小学,村办企业主要是这些房屋,都是国家允许建设的。都市村庄盖七八层,十来层的就不是合法建筑。文件规定的,三层以下的村民自建房还有村委会符合规定这些房屋都可以登记。
登记后的农村合法建筑都可以申领房产证进行出售或者抵押,但房屋不允许卖给除本村以外的人,而“小产权房”仍属于违法建设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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