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0月21日消息 据江苏电台报道 江苏省南京市政府今天下午宣布:从10月24日起,南京市将恢复公积金贷款政策,一人从20万恢复到30万,一户从40万恢复到60万。
2010年2月23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先的每人30万元、每户60万元下调为每人20万元、每户40万元。这项政策的实施,是南京市今年1—9月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9.65%。目前住房公积金个贷比已经下降到79%,9月份当月贷款额仅占归集额的35%。为了保持资金平衡,同时与省级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一致,实行同城政策,南京市政府决定恢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调整的主要内容有,从10月24日起,恢复最高可贷额度,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人、40万元/户,恢复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卖掉名下唯一房产再次购住房,可凭首套房证;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市人均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情况下,新购住房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部结清贷款本息并卖出唯一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可凭首套房证明,首付款金额不低于购房总价6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确定。
知名经济学家、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党委书记沈勇教授认为,南京此举是否能推动房产再起高潮,目前还不得而知。但不管如何,肯定有利于尤其是年轻群的购房族。(江苏台记者朱荣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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