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套房“新口径”夭折后,对限购政策进一步从严执行。记者3月5日获悉,从2月28日起,上海宝山、嘉定、长宁等部分区县按照家庭住房情况从严进行购房资格认定,“上海户籍家庭中成年未婚子女若和父母共有一套及以上房产的,不可再买第二套房。”这意味着,成年子女只要在父母房子的产证上有名字的,就不能在婚前购买婚房(3月6日《上海证券报》)。
众所周知,2月22日,上海市房管局微调了楼市政策,规定“外地户籍居民持上海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享受上海本地户籍居民的同等购房资质”。此消息一出,不仅引来舆论广泛质疑,而且上海房屋成交量大涨并带动房价上涨,楼市出现“小阳春”。
但在舆论广泛质疑、住建部“露头就打”以及楼市反弹的多重压力之下,上海有关方面在一周后不得不叫停之前的“宽限政策”。令人意外的是,上海“宽限政策”被打回之后,部分区县进一步强化限购,规定“成年未婚子女不得购二套房”。那么,上海何以自觉让楼市限购政策趋严?值得注意。
尽管上海规定“成年未婚子女不得购二套房”有歧视未婚子女之嫌,但笔者还是支持这种做法,因为这样的规定传递出明确信号,即不允许房价反弹;而且,这一政策是限制上海户籍人口购房,相比之前歧视外地人的楼市限购政策来说,有进步,更公平。不过,这次上海限购政策趋严仍暴露出一些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乱”。有中介机构反映,上海现在关于二套房的政策太乱了,各个区都不一样,以至于分行业务员不知道该怎么操作。事实上,不仅仅是上海,也不仅仅是二套房政策,很多地方在限购政策、公积金政策、土地政策、税费政策等方面都很乱。不仅公众搞不清楚,而且很多专业人士专业机构都搞不清楚。
政策太“乱”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公众由于厘不清政策,正当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譬如,不清楚限购政策影响不影响自己买房。而且,政策太“乱”还给了某些人钻政策漏洞的机会。如此,楼市政策不仅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反而还在制造社会不公。
第二个问题便是权力太大。权力太大之后就缺少制约,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既可以随时让限购政策趋严,也可以随时让限购政策放松。比如,如果不想让房价下跌就可以缩小限购范围,名义上在按照中央要求执行限购,实际上没有多少限制作用。以上海为例,不仅上海有关部门可以微调楼市政策,而且区县部门也可以微调。
当各级地方政府部门都有随意调控楼市的权力时,必然就乱了。按理说,地方监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执行上面的调控政策,而不是自己制定调控政策。即便考虑到各地楼市情况有差异,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控,但笔者以为,这种权力也是有限的,理应被监督、被制约。
很多人会为上海部分区县的限购政策趋严叫好,但笔者却兴奋不起来,因为今天可以随意让政策趋严,明天就有可能根据需要随意让政策放松。显然,楼市调控的棋局容易被打乱。因此,要想让房价顺利回归合理价位,各级地方部门的调控权必须进行规范和约束。(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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