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亦庄浉城百丽小区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遭物业公司限电。对此,业主质疑物业此举不合法。对此,相关部门建议业主与物业协商解决。
  从3月8日起,就有业主在网上发帖称,购电时被小区物业告知,每天只卖20元的电给不缴物业费的业主。业主们表示,由于物业服务质量达不到业主要求,部分业主才拒缴物业费。昨天上午,就记者不完全统计,已有20多户业主购电遭限。
  昨天下午,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他们的确对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采取了限购电的措施。工作人员表示,因小区用电属于物业代管,他们有权对不缴费的业主进行限制。“目前,不缴费的业主还是少数,如果业主对小区的管理有什么意见和要求,可以和我们沟通,而不是拒缴物业费。”
  对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有一部分老小区的电费由物业公司代为缴纳,今年小区改造计划将管理权移交给供电公司。针对该小区的情况,他们建议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
律师说法
  雄志律师事务所的邱彩霞律师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费。供电是业主与供电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物业无权干涉。而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应该另行解决,而不能因此限制供电。她指出,目前,只有两种解决途径,一是双方进行协商解决。二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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