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南京市民政局下发《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在养老保障方面,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那么,对于“以房养老”的养老方式,我市是否在未来也将有可能实行?我市一些业内人士如何看待此方式?市民对于该种养老方式又有何看法?4月24日,记者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采访了解。

京沪银行 曾经推出“养老按揭”

“以房养老”到底是什么意思?记者了解到,“以房养老”也叫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记者从我市某银行相关人员处了解到,“以房养老”在国内尚属新生事物。“有些银行之前曾在北京、上海等城市推出‘养老按揭’业务。”该人员介绍,该业务与“以房养老”是同种性质,具体做法是:老人或其赡养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银行每月向养老人的账户发放用于养老的贷款,老人去世后房子由银行处置清算。据悉,这项业务主要是针对55岁以上的人群,计划累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房产估价的60%,每月实际支付养老金额不超过2万元。“根据我们对业内情况的了解,目前我市还没有市民咨询过相关的情况。”

扬州实行“以房养老”还需时日

对于“以房养老”这种方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又有哪些看法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以房养老”在国外已开始流行,国内部分大城市开始进行试行工作。“但是就我市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实行‘以房养老’方式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该人员解释,用通俗一点的方式去理解,如果一个区域对房子的刚性需求已经很少,而且老年人已达到一定的数量,“以房养老”就会有市场。“因为到那时,各家可能就有好几套房子,那么老人就会考虑自身的住房可以通过该种方式让自己的晚年时期过得更有品质。”该人员告诉记者,我市目前刚对区域进行了重新规划,城市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容,目前从楼市的情况来看,刚性需求仍然很大,“所以目前在我市实行‘以房养老’的养老方式还为时过早。”但该人员表示,随着城市的发展,在未来,对这种方式进行推行还是有很大可能性的。

大多市民难以接受“以房养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房养老”目前还面临较大的观念障碍。大多数老人认为,自己百年后房子肯定是留给儿女的,抵押给银行换取养老金,子女会有意见,容易造成家庭不和。

“我干嘛要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市民王先生这样对记者说,“我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增加自己的养老金,如果想通过房子来增加自己的收入,我还不如自己住养老院,把房子租出去,至少在我过世后这房子还是我的,还可以留给我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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