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称,呼和浩特、南昌等国内二、三线城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在悄然提高,上调幅度普遍在15%至25%之间。扬州情况如何呢?昨日,市住房房产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扬州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无调整。

市住房房产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表示,正常缴存住房房产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产时首次申请住房房产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型房产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房产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

“2009年底,我市曾经控制和下调房产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夫妻双方最高可贷额度50万调至35万,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调至21万。直到去年9月1日,才再次放宽了贷款的最高限额,恢复到个人最高30万、夫妻50万。”据介绍,近期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会调整,一是因为去年刚刚调整,二是根据一季度数据,今年3月份,受贷款增长因素的影响,全市公积金资金净流出1307万元,出现逆差势头。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提高上限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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