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近日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对不同种类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保障方式、保障标准等分别制订出清晰标准。在明确住房保障的范围、标准、方式、责任的前提下,抓紧起草住房保障条例并尽快实施,使住房保障工作步入科学、法制与可持续发展轨道。
审议意见认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提出的处理意见基本可行。为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建议尽快开展我国城镇居民住房情况普查工作。结合城镇居民户籍制度改革,摸清居民住房底数,准确掌握住房保障的实际需求,并对“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的规模和种类。(记者 陈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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