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6 月8 日正式发布有“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之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2013 年1 月1 日起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正式文件对二套房贷与首套房贷给予同样的风险权重。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调整有效降低了二套房贷的资金占用,可能会促进银行发放二套房贷的积极性。

  记者在查阅相关文件后发现,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对住房抵押贷款区分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给予差别风险权重,一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45%,二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60%。试行《办法》删除了这一规定,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统一定为50%。

  所谓风险权重即是银行发放贷款的损失准备。比如银行放了一笔1 万元的贷款,若风险权重为50%,则银行需要为这笔贷款预留5000 元作为损失准备。风险权重越低,银行需要为此预留的资本金就越少。此番条款的修改,被业内解读为监管部门对房贷业务风险监管力度的放松,减少了资金占用成本,或导致房贷业务在规模上适当放松。

  由于二套房贷首付六成,利率须上浮10%, 相对于首套房的下浮利率, 有人士认为,一方面利率价格更高,一方面资金占用减少,银行或更属意发放二套房贷以赚取更多利息,不过。对此有房贷部门人士认为, 这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因为购房者同样要考虑自己的贷款成本是否承受得起。(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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