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司长袁野28日解读2012年审计工作报告时表示,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审计,发现部分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建设资金筹集不到位、审核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另外,部分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低,影响到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未来需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宏观调控的整体合力。
袁野表示,在重点审计的66个市县中,有36个少提取或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3.14亿元,有11个未落实配套资金6.12亿元,还有29.55亿元专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抽查的保障对象中,有5400多户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有2.1万户不符合条件或重复享受保障待遇。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已按规定补提或归还资金28.2亿元,取消违规享受保障家庭3800万户。
另外,在积极财政政策落实中,审计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从中央财政预算执行来看,部分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低,影响到积极财政的落实。由于客观情况与年初预期差距较大,至2011年底中央本级代编和据实结算政策性补贴预算有22%未执行,形成结余结转资金447.18亿元等。二是从抽查的54个县审计情况看,由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晚、项目准备不充分,截至2011年末,54个县中有43个县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06.27亿元当年没有实际支出,结转下年使用,占这43个县当年收到专项转移支付总额的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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