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尽管2012年的楼市整体基调是“坚持楼市调控不动摇”,但随着一些并不涉及限购的地方楼市微调政策闯关成功,各地楼市开始显现出“微调不断”的局面。有人说限购是调控的底线,有人说微调之后促进了刚需成交,也有人说楼市微调大幕已经拉开。让我们一起盘点2012年上半年楼市政策,看看哪些楼市政策与我们息息相关。

  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

  从2011年的“国八条”出台,到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今年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方向一直“非常明确”,一方面控制投资和投机性需求,控制房价上涨,一方面发展保障性住房,满足市场刚性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本轮房地产调控实行一年半以来,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两个明显变化,一是投资和投机性需求基本被挤出了市场,二是房价涨幅得到有效控制,部分城市房价下调。她强调,调控成果初步显现,需要巩固调控成果,不能放松。

  今年供地指标从严从紧 优先保障房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表示,为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2012年我国将从严从紧投放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同时探索完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

  解读:作为楼市调控手段之一,保障房被视为市场达到新平衡的重要砝码。此次国土资源部对保障房用地要求单独申报和限时完成,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推行保障房建设的决心,随着各项政策的推进实施,保障房大量上市将对平抑楼市整体价格起到一定作用。

  今年别墅类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审批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发布了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今年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通知要求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运行,避免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价格大起大落,合理引导市场预期。通知同时要求,季度地价涨幅超过10%的,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查找原因,提出对策,向当地政府及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报后备案。

  “情事变更”将被严格适用

  因房地产限购、限贷以及房价回落,引发交易纠纷增加,最高法日前发出《通知》强调要严格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所谓情事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期间,非因当事人双方原因,发生定约时难以预料的情事变更,如维持合同发生当时效力,其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一方可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变更或解除本项合同,以维持公允。但由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不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因价格变化是市场经济规律决定的。因此,今后退房官司或更难打赢。

  小产权房清理方案

  上报国务院

  在国土部初步的理清思路中,违法建筑、有严重质量问题、侵占耕地、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小产权房将清理,并追究开发商、村集体等相关人士的责任;并且出售小产权房的农民将不得重新申请宅基地。

  下半年房产税第二批城市试点

  据报道,房产税最快将于今年晚些时候扩大试点,第二批试点城市包括北京和广州。

  “上海、重庆都经历了一年多的试点,其他地方也可以试点了,既有别人的经验,目前条件也已具备,况且房产税是一个长效机制,早晚都要推进的。”近日,一位参与房产税调研、接近财政部的社科院专家表示。

  有消息显示,财政部会同国税总局、住建部已经对重庆、上海两地进行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效果展开评估,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参与调研的人士也透露,第二批试点城市在征收方案上参考“上海模式”的可能性较大。

  二套房贷、首套房贷“一视同仁”

  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正式文件对二套房贷与首套房贷给予同样的风险权重。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对住房抵押贷款区分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给予差别风险权重,一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45%,第二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60%。此次出台的正式文件删除了这一差别对待的规定,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统一定为50%。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的归还贷款前,商业银行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的,追加部分的风险权重为150%。

新闻收集整理:江都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