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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
评星
新政有望让业主翻身当主人,问题是八成小区连业委会都没有,参与监督谈何容易
羊城晚报记者 魏新颖
住宅小区也要像酒店宾馆那样“评星”了。近日,广州住宅小区开展治安防范星级评定,番禺区作为试点,近300个小区率先推行。方案规定,小区业委会将有权对物管小区进行年审,如果物管连续两年都评不上星,将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在辖区内从事物管工作。
业主与物管这对欢喜冤家的矛盾,从来就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今,小区“评星”的新举措被认作是广州探索社区管理新思路的创新之举,引发各方关注。但是,由于考评细则不清,小区业委会缺位等客观原因,小区业主们“翻身当主人”的愿景还是那么可望而不可即。有社区专家指出,当务之急是有关部门牵头成立业委会,或让业主代表能走进考评小组。
方案
尴尬
考评与治安案件数挂钩
两年评不上物管要撤场
据介绍,番禺小区“评星”工作由该区综治办牵头,公安、工商、国土、物价等职能部门共同协调推进,其中公安机关为此项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番禺辖区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有293个(含医院、学校、企业等),这近300个小区,未来都要“评星”。
根据《番禺区小区治安防范星级评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部门将主要以各小区警情数据,对小区评星工作进行每季度一考评,每年度一总评,围绕安全状况(治安案件数量)、保安队伍建设、防范措施建设、基础工作建设、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群众满意度七个大项,分32个小项,严格考核;对上报星级评定的小区进行审核,并将评定结果报送区综治办,最后在媒体或小区宣传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星级称号。
“评了星的小区将会获颁‘星级牌’,挂上墙。”番禺区综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称,评上星的小区,以后物价部门还将考虑对其适当提高物管费,“这对物管来说既是奖励也是激励。”
“评星”方案中,制定了一系列的指标考核,如一个有1000户市民居住的小区,刑事警情每年如果超过5宗,则绝对不予评“五星”,如果超过20宗,则不达评星标准。
评不上“星”级,物管会被处罚。《方案》称,番禺区国土房管分局要配合各镇街根据小区业主意愿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对物管小区进行年审,对连续两年治安防范星级评定不达标的小区所属物管公司,将被国土部门取消相关资质,不得再在番禺从事物管工作。此方案最大的亮点还在于,小区业委会有权参与“评星”工作,对物管小区进行“弹劾”,此举令小区业主们看到了真正翻身做主人的希望。
尴尬
八成小区无业委会
有心的业主分析指出,“新政”允许小区业委会有权“弹劾”物管,看上去很美,却不得不面对多数小区业委会缺位的客观现状。小区连业委会都没有,谈何参与监督?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共收益长期处于无人监督的境地……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所有楼盘中,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不到20%,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正因如此,不少小区业主自发筹建成立业委会,希望实现业主自治,但维权道路却走得如履薄冰。
最近的一个例子出现在金城花园,去年9月,因不满物业公司涨价要求,番禺金城花园业主开始筹建业委会。然而,历时将近一年,筹建工作进展缓慢。去年11月,在街道、居委、媒体三方监督下,全体业主投票选出10名筹备组成员,业委会筹备小组才艰难成立。
随后在经历了近半年的漫长等待后,街道才有所动作,双方多次开会沟通,今年5月,筹备小组才着手《金城花园物业小区管理规约(草案)》、《金城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拟定工作。
上周日开始,两份文件正式在小区进行公示,而居委人员也逐户上门,让小区业主进行投票,据悉,投票将持续到本月31日,届时将现场公开唱票。
即便如此,筹备小组成员之一的业主曾珍依然不敢乐观,“在筹建业委会的程序中有很多流程和环节,我们大多数业主都不懂,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另外,在很多环节筹备组都必须听从街道的安排指示,此过程中的‘等待’往往是筹建工作进度缓慢的一大原因”。
2009年,指导业委会成立的权力被下放街道,但在探索新路的过程中,街道办等职能部门把指导异化为行政命令,以“不带强制性的指导意见”强迫业委会、业主按照其意愿行事。这让众多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业主代表心生抵触情绪。因此,成立小区业委会,由街道办监督、指导的模式,一直以来都无法得到业主们的认同。
已有的多名存实亡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11年,番禺辖区内300多个小区,对外宣称已成立业委会的有91家,同年,由一家专业物业咨询公司的调查数据反映出小区业委会真实的生存状况,在这91个小区业委会中,因为缺乏支持、受物业打压、不符合法规程序不能备案,无法换届等种种原因,番禺的小区业委会呈现大面积萎缩,调查显示,只有不到30家的小区业委会仍在正常运作,而其前景也难言乐观。可以说,这些所谓的小区业委会,近年来已经名存实亡。
声音
勿把治安责任
压到物管身上
广州碧桂园小区物业经理王群认为,政府部门的想法很好,但怎样考评?由谁来评?都值得深思。
王群说,“现在的物管不可避免地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但它归根到底是企业,既没有政府赋予的执法权,也没有约定所要担当的社会治安责任,因此一个物管做得好不好,不能单纯地用治安案件发生的数量来衡量”。因此王群担心,新政过于量化的审核标准可能会影响部分中小型物管公司的积极性,当小区发生治安案件时,物业公司的配合意愿有可能会被打折扣。王群认为,物业公司作为企业,不可能过多承担社会治安的责任,只能是说最大限度地协助政府部门去维持治安防范的正常秩序,但如果把这部分责任压到物业公司身上,显然不太合适。
建议
政府帮助筹建业委会
引入第三方机构考评
怎样才能让小区业主当家做主履行监督权?
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任周活宁表示,政府要求和群众希望都是一致的,要真正落实小区“评星”工作,政府要先做好“组织保障”工作。现实的情况是,广州有几千个小区,已成立业委会的却不足两成。小区业主自治的组织体系没有形成,就更谈不上参与社区管理事务了,因此,建议政府推行“评星”新政的同时,要大力推动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成立和建设,或让业主代表能走进考评小组,此举对于该新政的落实有重大意义。
另外,周活宁建议,小区“评星”的工作评估应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这样能相对保证客观,完成得好不好不能由政府部门说了算,切勿出现一些政府部门为了完成它的业绩指标而把‘死任务’转嫁到物业公司身上的情况”。
★★
星级小区评定标准
五星小区:刑事警情不超过住户总数的0.5%,治安警情不超住户总数的1%,群众满意度率达90%以上,考评总分95分以上;
四星小区:刑事警情不超过住户总数的1%,治安警情不超住户总数的2%,群众满意度率达85%以上,考评总分90分以上;
三星小区:刑事警情不超过住户总数的2%,治安警情不超过住户总数的3%,群众满意度率达80%以上,考评总分85分以上;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区,不得参与星级治安防范小区评选:
1、因安全防范不到位,发生杀人、抢劫、强 奸等八类暴力案件的;
2、发生重大火灾,影响恶劣的;
3、内部保安有刑事犯罪行为的;
4、治安防范方面发生多人(10人以上)有效投诉、物管或村(居)不予改进的;
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不稳定问题,需要认定为治安防范不合格小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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