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要杜绝开着宝马车来买保障房的现象!”昨日,在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保障房摇珠分配结束并且在《广州日报》公示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昨日公布了今年被取消保障房分配资格的典型案例。有申请者谎报自己年收入仅13800元,但市住保办核查后发现其真实年收入竟然至少有15万元,两者相差10倍以上。
市住房保障办透露,广州市已经出台《广州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由市民政部门牵头组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逐步实现与社保、税务、工商、房产、金融等部门联网进行收入和资产的信息比对,专门对申请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家庭收入、资产情况进行核对。目前,广州已成立核对机构,越秀、番禺区将作为首批试点区,首先对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市住房保障办还透露,2008年至今年9月底,累计对26362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进行了年审,4894户家庭被取消保障资格,9461户家庭调整了租赁补贴发放金额,调整率达54.4%。
截至今年9月,严查虚报瞒报、骗租骗购、违规出租出借及无理由连续空置保障房行为共392宗,经核查收回保障房249套。
典型案例
1.公积金比月收入还高
丘某是越秀区居民,家庭人口2人。2012年1月,丘某申购经适房,7月取得准购证明,9月进行了意向登记。但经复核发现,丘某申报2011年个人年收入为13800元,但其每月公积金缴存额为2536元,缴存基数为12680元。据其公积金缴存记录推算,其年收入达到152160元。该家庭被暂停其参加经适房评分排序,并将进一步核查。
2.收入提高不再符合条件
刘某家庭是荔湾区的居民,家庭人口2人。2011年4月,刘某递交廉租房申请,当年8月取得资格,保障方式为租赁补贴,补贴发放金额为253元/月。今年9月,该家庭参加了意向登记。经复核,发现该家庭收入提高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超过规定标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600元以下)。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3.受赠房产又来买经适房
张某是黄埔区居民,家庭人口3人。 2010年4月,张某申购经适房,当年6月取得准购证明,今年9月参加了意向登记。经复核,该家庭于2011年12月受赠了1套房产,建筑面积为49.99平方米,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10平方米,已不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其申购资格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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