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28日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沪渝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社科院:当前中国住房市场主要矛盾是结构性矛盾】
报告特别提出实施差异化房产税,提高超过“合理居住空间”持有商品房的成本,即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征收较高税率房产税,对于40平米及以下部分不征收房产税,且覆盖新上市商品房及现有存量房。
报告建议,政府应前瞻性安排保障性住房的总量、结构布局,进一步增加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并启动市政债制度,将城市建设的未来收益用于当前城市建设。此外,建立健全家庭收入、财产动态监控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激励政策,实行多元化退出方式,促进其合理流转和循环也是完善保障房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江都第一房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