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许多市民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是否还能办理?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仍可办理,年底截止。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是指2003年前具有江苏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现为扬州市区城镇户籍的未参加养老保险并超过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允许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53590元,参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均可携带户籍证明、城镇企业工作原始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据了解,这项工作延至今年的12月31日,之后未办理的,只能参加以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江都第一房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