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将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2011年,国务院曾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根据通知,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其二套房贷款利率或将超过1.1倍的基准利率。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
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
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制止、纠正。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江都第一房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