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了解目前购房者的意愿和状况,江都第一房网真理了以下几个网民目前的心声,可谓是一波不平一波又起啊。


网友无限可能:

对于普通百姓。对于普通住房。多出个二三套。要看他的合法性来源人家辛苦一辈子。当房奴给孩子留下的房子。不是啥豪华房子。国家要是收税,不合理,被开发商宰了一把。被物业宰,,这还要轮到国家宰,,,百姓一生不是白白付出血汗了吗,,,,几套房屋。加一起超过一百万的,罚收税都可以,,,别欺负平民了,好不好啊。

网友终生守之:

明地里政府是在控制房地产过热,实际上却在操控房地产走向不归路,其中得利者只有政府跟那些有钱人,有权人,面对越来越高的房价百信只能望洋兴叹,口袋里的光阴越来越少,入不敷出的人们只能看着那一座座高楼平地拔起,却不能拥有一砖一瓦。痛苦无奈也只是我们老百姓生活的写照。

网友足不出户:

住房是被开发商垄断的商品。首先房屋必须建造在土地上,而每个市的土地资源是非常有限的,好位置好地段的土地资源更加有限,再者房屋不能如冰箱电视商品一样搬运流通,这就决定了住房这特殊商品非常具有垄断性,只要取得了基本上地理位置不差的土地使用权,建造在这块地上面的房屋,价格就任由开发商定价叫价(开发商称按预期定价,预计能够卖多高就定多高的价格),房地产成了卖方市场,住房成了垄断商品,成了残酷掠夺财富的工具,利润是成本的几倍,成本每平米5000元左右,价格卖到1.5万元左右,地段好的卖到2到3万元,朝向好楼层好的要价就更高了,地段特别好更是天价了每平米几万到几十万。要是房子能如其他商品一样从一个地方运输流通到另一地方,当然就不会这样被开发商垄断“按预期定价”。那么被垄断的商品,严格来说不具备商品的重要属性,不能完全叫商品,本人暂且叫垄断商品。
对住房这种关系到民生而又被垄断的重要商品,难道政府不该去干予管制调控吗?回答是肯定是完全必须的、合理合法的、符合民心的。我国《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有权作出相应干预措施。住房关系人权民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合理干预调控是非常必要的。正如关系民生另一重要商品生活用水用电,电价水价是由政府控制的,不然水价电价靠什么市场经济调节,价格由垄断的供水、供电公司垄断,肯定飞涨百倍千倍!
遗憾的是10年来的政府的对住房调控政策手段只是隔鞋抓痒,房地产仍然是卖房市场,价格一年高过一年,让人民大众买不起房。房价的飙升还引发人民币贬值物价飞涨。与10年前房价物价对比,现在的1元人民币,只能相当于10年前的0.2元。10年来物价房价飞涨,百姓因房价飞涨住不起,学费涨读不起,看医涨病不起,物价飙升吃不起,墓地涨价死不起,道德沦落扶不起。这样的民生状况有多少人有幸福感?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吗?

还有,资本与权力结合之残酷逐利,使房地产的发展崎形,不但影响民生,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正如马克斯所说资本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就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巨大资金投到房地产上,就如有的地方水泛滥快成灾,有的地方却非常干旱,难道对整个国民经济有利吗?难道不会影响其它行业发展吗?难道依靠砖头钢筋加上卖苦力民工能够让中国经济真正实现腾飞吗?
所以强烈支持政府的限价调控!要知道受掠夺做奴(房奴)的普通百姓那来幸福感?如真的是三个代表,如果要国民经济良性发展,就要切实控制好房价,不要总是隔鞋抓痒不得要领。
对10来年房价一年高过一年,你有什么感触,人生有几个10年?无房要买房子住的,如果你对政府调控能力有信心,你就暂不买房,等房价回落,如果对调控没信心的不指望的,就赶紧早买房为佳。选择无疑是最纠结最烦人的事,但生在中国很无奈,国情决定了国人的人生选择远远重要于努力与能力。

网友bighey:

楼价对于现状只能维稳,不能跌。记得某个富豪说过股市跌还不会死人。楼价跌会死很多人的。首先现在的物价2毛钱一斤的西瓜升到了3.98. 5毛一斤的鸡蛋到现在差不多9块钱一斤,房价有鸡蛋翻的厉害吗?没有。而且楼价如果暴跌伤害的还是穷的老百姓!很多老百姓几代人存的钱买的房跟富豪们指头漏一点买的房一样吗?富豪一次性就差不多交完了,普通老百姓给了首付款贷了30年,打个比方100W的房还有100W银行吃掉的利息。房价跌,引发经济萧条,老百姓还不起贷款。房子给银行卖掉了,100W的房给银行50W卖了 老百姓倒欠银行120W 赚的还是银行,社会一片乱。只有把老百姓的收入提上去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江都第一房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