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3月已经过去,不管是全国二手房市场,还是江都二手房整个3月楼市疯狂,不少购房者已经纷纷置业。但是购房出现着“双重标准”的现象,一次性付款报低价畅通无阻,按揭付款则因为要报真实价格获得足够的银行成数按揭而要按真实市价征税。还有一些情况就是房产赠与,可以减少开资,赠与公证所涉及的评估价也只相当于市价3成。这样同一套房源系统可以执行3种方法,也同事存在着评估价格不一的体系:一种是涉及直系亲属的赠与,比市价超低;第二种是一次性付款,约等于市价的五成;第三种是按揭付款价,与市价相约。如果从国家调控的政策来看,凭着公平统一的原则,打击炒房投机倒把的现象,第二和第三种的评估方法是不是应该统一?《住建部专家:今年房价不会反弹 房产税定会征收》
这些评估系统的存在都是通过各位网友实际买房中存在的现象,根据江都房产网笔者的了解,江都明珠山庄的的电梯三房实际成交价格135万,买房双方协定一次性付款,而报税局的一次性成交价格为81万,并且顺利办完手续;出现这种现象说明一些中介人士做了一些手脚,这种看似不行的操作,实际上都在地税各系统办理 通过。
目前不管是一线、二线大城市、还是三、四线的一些小城市,每次提及20%的二手房个税就说是“严格执行”,是否能按所说执行呢?目前这些双重的标准,给一些有能力一次性付款的避开了税务,而使一些没钱置业的公民确付着高昂的重税,难道公平吗?通过前几年炒房有钱的人就可以为所欲为,避开执法税务,从上面成交的价格来看税额54万*20%=10.8万,这样一下就逃税10.8万,如果继续这样执行下去,很多有钱人一次性付款,目前的系统对他们不是毫无效果吗?
笔者了解到,2012年年4月份开始,地税评估系统已升级,且历年来交易和评估都必须按照标准地名进行填写,且一次性付款的比例一直低于按揭付款,若说税局不了解市场行情,这实在说不过去。以往历年积存下来的“报低价”,现在终于到了补上漏洞”的阶段,征收的20%的二手房个税,表面上看可以打击一些投机倒把的炒房人士,但是前几年炒房所赚的钱完全由能力一次性付款来钻这个漏洞,这样就给一些刚需置业的一般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不公平,很多笔者试问,这样的系统要到何时才能完善?完全实现合法公平的对待每个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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