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08日 至 2013年07月21日 到 扬州市土地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中路565号)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2日 至 2013年07月29日 到 扬州市土地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中路565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7月2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7月29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扬州市土地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中路565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