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认房又认贷”二套房认定标准,这一次真的来了。昨天,记者从市邮储银行获悉,该行已收到省行文件,将从下周一(21日)起正式执行。
此前,我市各家银行普遍未收到上级通知,尽管部分银行声称已参照“认房又认贷”执行,但执行标准各异。这一次,市邮储银行率先明确“认房又认贷”,或许意味着,这一政策很快将席卷扬城各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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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银行下周一执行,三种情形属于二套房
昨日,记者从市邮政储蓄银行获悉,该行已于日前收到省分行通知,从21日起正式执行“认房又认贷”。这份通知里,住房套数按照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认定。这就是“认房又认贷”。
根据“认房又认贷”的标准,有三种情形之一的,贷款时将被认定为二套房:
一、第一次贷款买房,但在拟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住房;
二、曾用贷款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买房的;
三、贷款银行通过调查,发现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只要贷款买过房子,不管房子有没有卖掉,也不管贷款是否还清,再申请贷款时都算二套。而如果全款买过一套房子,没有出售,也就是按照按照第三种情形‘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也要算做二套。”市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信贷部总经理韩健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