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在国土资源部公开通报的7宗违法违规土地案件中,包括了陕西立丰御海置业有限公司使用伪造的公文骗取办理用地手续一案。这块地便是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13号地。当初,由地产大鳄任志强任董事长兼总裁的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其中80%的权益。也就是说,这起伪造公文骗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案件,与任志强及其领衔的华远地产存在着直接关系。
根据国土资源部通报的内容判断,这起案件至少涉及三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伪造公文罪;二是侵占国有土地收益,这家公司将依法批准转让的13号地的建筑面积由10万平方米改为26万平方米,增加了1.6倍;三是这块2007年依法转让的土地,至今只完成部分拆迁,亦即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已达3年以上,严重违规。
仅这三宗罪过,就足以使任志强要遭人扔鞋了。目前,13号地的土地出让合同已经被解除,国有土地使用证也被注销。同时,涉及违法的问题,通报说,将由司法机关另行追究。
那么,在这起案件中,任志强及其华远地产到底能否脱得了干系呢?2009年,任志强曾采取“剥离”措施,将华远地产拥有的13号地的80%的权益,以1200万元的价款全额转让给位于西安的立丰房地产公司,同时又让立丰房地产公司将13号地的100%股权质押给华远旗下。这样,对于13号地,华远就不再是开发商,只是一个资金的提供者。
实际上,华远仍是13号地的最大利益拥有者,幕后主使者,不过由地上转入了地下而已。这种文字上的游戏,其实质只是为华远规避责任而已,一看就名。这是否又一次涉嫌造假呢?尚有待于有关部门认定。
任志强及其华远,先有伪造公文骗取办理用地手续的违法违规行为,后有通过文字游戏,把责任推卸给他人的欺骗行为。由此看来,任志强遭人扔鞋,被称为“最想遭人揍的人”第二,不仅是民意所向,而且如今又被推上了政府问责和法律的审判台。
伪造公文骗取办理用地手续的行为,发生在股权剥离之前的2007年,而当时华远地产拥有13号地的主要权益,因而,华远地产在这起案件中是推卸不了责任的,包括法律的和经济的责任。而任志强作为华远集团的老总当然更是脱不了干系的。
如果没有楼市调控和土地问题风暴,13号地上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也许仍然隐藏着,任志强及其华远地产的这一违法违规行为也许不会暴露,或者不会这么快地暴露。任志强是楼市调控和土地问责风暴中较早暴露出来的房地产开发商,并且是个大鳄。这是楼市调控和土地问责风暴的一大积极成果。
对于这起案件,下一步的查处和追责,我们拭目以待;至于任志强本人会有什么说法,我们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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