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商品房在营销过程中出现二次开盘的违规现象,按照即将于明年起开始实施网上签约及备案规定,市住建局要求在网上一次性公开所有商品房预售房源,顾客只要签购商品房就不得拒售。
近日,昆明市住建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汇都国际二期(汇都中心)在营销过程中出现二次开盘的违规现象。该局迅速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按照即将于明年起开始实施的网上签约及备案规定,市住建部门将按规定在网上一次性公开所有商品房预售房源,凡显示“可售”的商品房房源,商品房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购房人购买,可售房源将不再“躲猫猫”。
11月下旬,市住建局在日常巡查中接到群众反映,汇都国际二期的开发商云南金马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10年9月30日取得该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后,并未在规定的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而是在一个月后的11月13日进行第一次开盘销售,并于11月21日进行第二次开盘销售。
为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维护住房消息费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已经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即将于明年1月起实施的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新规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将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及网上登记备案制度等技术手段,使商品住房的买卖公开透明,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后,首先要在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
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必须在施工现场、销售现场或展示沙盘旁的醒目位置设置“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栏”,按照住建局规定的公示样本进行公示。
“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开发资质、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资料;项目配建房屋及设施的数量、面积、位置、权属约定及归属;总平面图、合同范本;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帐户;销售代理机构及证件编号,房屋测绘机构及证件编号;交房条件;特别提示;公司承诺;房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其中,项目配建房屋及设施包括车库、车位、学校、幼儿园、物管和社区用房、会所、公租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使信息公开、规范、齐全,让购房者能够清楚了解相关信息,明明白白购房。
住建部门也将按照相关规定,10日内在昆明市房产信息网上一次性向社会公布经审核确认的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网上签约的商品住房项目,住建部门将一次性开放所有预售房源网上签约系统,购房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开发商协商约定合同条款,进行网上签约。网上签约信息提交后,当即完成网上备案。凡在网签系统的对外信息发布平台上显示为“可售”的房源,购房人要求购买的,开发企业不得拒售。
小贴士
买房需防
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行的是手签制式合同。但这样的合同存在监控难的问题。例如,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并没有及时到房产部门进行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这套房子是否已经销售,房产部门无法了解。这导致了部分开发商利用信息不对称,钻漏洞反复开盘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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