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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几项陷阱必须提前防范
发布日期:2010-12-15  浏览次数:1674 次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对买房者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没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签订买房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房者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在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房者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其是否存在租赁问题时,买房者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之前成立的租赁合同。买房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卖房者及中介公司忽视,从而会引起很多纠纷。

二手房中买房者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属于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房者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房者来说,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那就有点不划算了。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

有些二手房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房者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房者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房者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买房一定要看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文章收集发布:江都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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