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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应注意交易及过户的措施
发布日期:2010-12-27  浏览次数:1429 次

业内人士提醒:买房者应向二手房中介公司了解清楚房源背景,应将中介公司应尽的责任也纳入索赔范围。

目前房地产业主捂盘惜售,二手房源成为备受购房者欢迎的笋盘。不少二手房的短期炒家获利颇丰,开始出货套现。

不过由于有些二手房炒家未与原业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遭遇原业主反价或不配合办理房产证过户,很容易产生买房纠纷。同时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时才发现卖主竟是没办房产证的“二房东”手续不健全。导致原房主眼见房价上涨,提出反价,不肯配合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从而揭开内幕。

该二手房中介公司放盘的实际是房地产开发商的托盘,由于当前市场的影响。二手房中介公司没有事先向买房告之实情,无奈之下便将二手房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附带赔偿责任。

二手房炒家通常都是先与原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或公证协议,预付部分购房款,双方并没有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入货时间以3~6个月居多,待房款涨到30%以上,不少热衷短炒的二手房炒家通常就开始出货。

“由于二手房炒家没有与原业主办理过户手续,该房再被二手房炒家转手卖给第三方买家时,确实可以节省不少中间税费。如果遭遇原业主反价,不配合办理房产证过户,则很容易产生购房纠纷。

在签署三方协议时,将违约定金的索赔金额提高,并将二手房中介公司应尽的责任也纳入索赔范围,如果中介公司存在故意隐瞒和协助炒房客欺诈的现象,则除了可向炒房客索赔高额定金外,还可向二手房中介公司索赔。

此外,购房者在核对业主房产证时,一定要同时查看房产证和身份证,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上不符,则说明该房有问题,宜谨慎对待。

文章收集整理:江都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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