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少地区房地产企业未严格执行“一房一价”的新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12日公布了发改委办公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近期要迅速组织开展房地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本地所有房企正在销售的商品房,确保每个正对外公开发售的楼盘、每套出售的新建房地产商品房都检查到位,无一遗漏。
要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列行为:销售房地产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房地产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房地产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发改委的政策是比较及时和到位的,但要全面减少房企的价格欺诈,关键还是政策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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