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8日到24日,南京城最热的社会新闻莫过于“阅城国际小区一岁男童和保姆在家中遇害”一事。如今,案子已经破了,但由此案件引发的小区安全感思考还在持续。南京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研究院也从物业管理角度给予了重点关注,研究院的顾问们分别从各自的专业所长提示给小区安全“上保险”的五大措施。 物业公司只能承担“有限责任”
阅城国际凶杀案发生后,社会舆论对于小区物业公司的批评尤为激烈,但是在小区安全感这件事上,一个物业公司能对小区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吗?
著名物业管理研究专家舒可心就不无尖锐地指出,除非安全事故纯粹是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身造成,其要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小区的安全,物业服务企业只承担合同约定的安防设施的运转维修养护义务、执行秩序维护岗位符合合同约定的作业流程的义务以及广泛和认真关注的道德义务。
东南大学物业研究所所长黄安永则告诉记者,据长期观察,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小区主要分为三大类:高档住宅小区、远离城市中心的小区和物业管理较为松散的小区,但在保证小区的安全感上,物业公司却不能负有全部责任,而应是“有限责任”,具体来说,其责任范围是与物业公司与业委会、或者最先选聘物业公司的开发企业在签订物业服务的合同时就约定的。业主可根据合同的每一款条例,对于物业公司的安保工作提出质疑或者举证,为保证结果的公平公正,业主可提请法院来进行最终裁定。
对于这种“有限责任”,某知名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这样描述:物业公司是受业主的委托,并遵照物业合同为小区提供管理和服务,包括车辆管理、保洁以及日常公共秩序的维护等。在小区安全上,“物业公司主要是通过完善自身来尽全力保证小区安全,而想要通过物业公司的管理来完全杜绝不安全因素并不现实,以简单的门禁管理为例,不少小区都要求对进出人员身份进行信息核实,但一些业主对此并不能理解,认为自己天天进出,不需要如此严格的审核,甚至不愿意配合相关管理,导致管理步履维艰。”
五大措施可给小区安全“上保险”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最大程度地来保证一个小区业主们的安全感呢?
对此,舒可心一言以蔽之:小区的安全从根本上是由这个小区业主们的素质和共同体意识强弱决定的,即业主通过分摊物业费由物业服务企业雇用秩序维护人员和运转安防设备来实现。
而在保利物业南京公司负责人陈艳萍看来,从安全角度来看,任何一个小区都至少要做到四点。首先是物防,也就是通过围墙、大门等硬件来做好基本的防范。其次是技防,主要是通过摄像头、刷卡等智能化系统从技术上保证小区的安全,具体体现在安装上的科学性以及设备设施的常态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转;第三是人防,通过对物业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和管理,包括轮岗制的运用、职业技能的教授等,来保证物业管理队伍的基本素质。陈艳萍认为,这三项工作并不能保证没有任何疏漏,最关键的还在于“心防”。所谓的“心防”实际上就是要从根本上形成安全意识,这比各项软硬件设施更重要。她强调“心防”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于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来说,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性意识,这可以通过培训和教育进行强化;另一方面,业主也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身体力行地去防止尾随等不安全行为,从而人为降低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几率。
黄安永也表示,要最大程度地保证小区的安全感,首先要保证包括监控设备等各项安全设备的维护与更新;其次则是拥有一支较为年轻化、素质较高的物业公司的安全护卫人员;再有就是物业公司应与业主们商量设立一套科学的小区安全管理制度,比如究竟如何监管小区的来访人员;最后则是业主们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比如在小区看到陌生人,可呼叫保安进行及时排查,此外,保持小区与辖区政府的信息通畅和公安机关的日常巡逻也是保证小区安全感的一大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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