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了四年多,婚房也买了,大婚的日子也定了,眼看就要步入幸福婚姻殿堂,一对准夫妻却为房产证上的署名问题闹开了。虽然女方也出了15万的首付,但未来的婆婆却坚决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未来的婆媳甚至在网上互相开骂。一场房产证的署名之争让男女双方多年的感情变得岌岌可危。 一本房产证 让准婆媳翻了脸
近日,某知名社区网站上一网友小雅(化名)发帖倾诉自己的遭遇,她说自己和男友交往了四年多,感情一直不错,两人的大婚日子也定在了今年10月。近期他们张罗着买了一套60㎡的二手房,总房价80万元。两家筹了40万元的首付,其中,男方家出了25万元,女方家出了15万元,剩下的40万元以男方的名义办20年的贷款。
婚房买了,小雅开始跑装修公司、装潢市场,准备装修事宜。“我家人也比较体恤我们,知道我们贷款的压力大,婆家又出了大头的首付,已经承诺我们装潢的钱他们来出。”原本一切的事情都按照顺利的方向发展,谁知和未来婆婆的一次晚餐后,一切都变了。
那次晚餐中,小雅未来的婆婆有意无意地提到房产证的署名问题。她意思是自己家出了首付的大头,贷款又是以儿子的名义办的,证上理应写儿子的名字。一听这话,小雅的气不打一处来,照婆婆话里的意思,自己家出了钱却成了冤大头。小雅立刻反驳,表示自己家里也出了15万元的房款,况且40万的贷款虽然是以男友的名义办的,但结婚后还款是两个人的事。而且父母已经答应承担房子的装潢费用,自己家里出资也不少,房产证上肯定不能少了自己的名字,双方各执己见。
看见小雅如此坚持,未来婆婆又提了一个方案,加小雅的名字可以,但婆婆的名字也要加进去,而且儿子的名字要写在房产证的最前面。一听此话,小雅更来气了,小两口的婚房,凭什么加上婆婆的名字?小雅说,自己看过父母家的房产证,写在最前面的是产权所有人,后面的是共有产权人,性质有很大区别,还是产权人权利更过硬。
小雅将所有的不快都通过发帖一股脑倾述出来。谁知,未来的婆婆不知怎么知道了消息,也注册了网名在论坛里指责小雅的不是。一时间,这对准婆媳在网上展开骂战,小两口还没走进婚姻殿堂,就面临感情的塌方。
权利大小 看有没有约定比例
到底房产证上名字的先后有没有实质影响?如果没有约定房产比例,是不是默认各自50%,对房产处理权利是否一致?笔者就此咨询了南京房产局产权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以前一套房产如果是两人或以上共同拥有,在产权证上有大小证区别,房屋所有权证是大证,房屋共有权证被称之小证。2009年底,取消了共有权证,现在已不再有大小证的区别。
房产证上有几个人就有几本所有权证,每个人都有一次署名在前面的机会。如果没有约定比例,证上的每个人所占的房产比例是均等的,比如房产证上有两个人,每人就默认各占1/2;有三个人,就默认每人各占1/3。当然,产权人也可以约定比例,一个人最大的房产比例可占99%,最小占1%。
不过,不管所占比例多少,在日后转让该房产时,产权证上所有的人都必须全部亲自到场,出示身份证、签字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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