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郑州市出台《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规定,要求郑州市所有商住房项目按10%的总建筑面积配建保障性住房,不配建的开发企业需向政府缴纳保障房易地移建款,该款项将被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设。根据相关部门公布的信息,郑州2011年保障房建设责任目标为5.38万套,如果按照中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所强调的“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11月末必须全部开工”的要求,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压力不小。
记者观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强调:“今年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既是经济任务又是政治任务,是中央政府向全国人民的承诺,是改善民生的标志性工程。”众多行业人士认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是互为支撑的关系,就像人的左腿和右腿,缺一不可。因此,在利用政策调控商品住宅热度的同时,保障性住房亦须紧紧跟上。毫无疑问,如果保障性住房按既定目标顺利建成,必将对房地产市场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上半年,在调控政策的步步紧逼之下,楼市温度也随之波动。年初“新国八条”横空出世,把“限购”推向全国,并上调了二套房贷;而后的两次加息更是从资金方面加大了房地产调控力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制度的确立和“一房一价”等直接干预房价的政策出台,则彰显了政府楼市调控的决心。
关键词 限购
冲击力: ★★★★☆
自3月4日起,我市开始实施郑州版限购政策,其主要内容为:对在郑州市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下同)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记者观察:与1月份推出的限购令相比,新版限购令严厉程度剧增。不仅限购范围由原来二环以内扩展至郑州市区内五个区(包括郑东新区),限购目标也由原来的新建商品房上升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购令体现出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特别是挤出投资和投机需求的明确态度。但郑州版限购令并没有把商业住房划定到限购范围之内,这也直接推动了商业地产上半年的火爆,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高新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的发展。
国务院在今年房地产调控1号文件中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据了解,目前中、农、工、建四大国有银行在郑州首套房贷均原则上执行首付比例三成、贷款利率为同期央行基准利率的政策,没有利率折扣,同时银行房贷申请时间也较去年普遍延长。
记者观察:随着市场变化,差别化信贷政策对楼市的影响日渐加深。业内人士指出,限贷在打击投机性购房的同时,也殃及刚需人群。目前购房结构以婚房、学区房或改善性住房的刚性需求为主,这些人对房贷有较大需求,限贷卡住了他们的购房步伐。业内人士预计,由于国家仍在继续控制通胀和调控楼市,房贷难的问题将继续存在。
2月9日起,央行上调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此为央行今年首次上调利率;4月6日起,央行再度将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至此,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达到6.80%;6月14日,央行发出通知,决定从6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为央行今年第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这将使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21.5%的历史高位。
记者观察:利率优惠取消、持续加息、贷款难三方面因素叠加,不仅增加购房成本,也抑制了部分首次置业需求;存款准备金率的多次上调使得开发商的资金链更加紧张,这或将加大开发商降价促销、快速销售回款的压力。
3月27日,郑州发布《进一步稳定郑州市住房价格的通知》,将我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确定为:同比价格指数涨幅不高于年度经济发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根据此目标,我市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预期应不超过10%~13%。
记者观察:在全国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中,只有北京提出“在2010年的基础上‘稳中有降’”,其他无一例外地将房价调控目标与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联系起来,打破了消费者原本希望 “房价步入稳定或下跌态势”的预期。
5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施行,要求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商品房的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即“一套一标”对外销售。《河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明确标示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等内容。
记者观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开发商将“一房一价”演变成了“两个价”,公示的价格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定价“高开”、销售“低走”的情况普遍存在,消费者期待“用‘一房一价’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愿望并未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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