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开发商会随机应变,为了规避格式合同的种种限制,往往在附件和补充条款中大做文章。因此,买房者必须留意附件和补充条款的内容,对于疑问,应及时咨询业内人士,后要与开发商明确义务与责任。
附件内容需谨慎
西安的赵先生因为忽视合同附件内容而吃了一点小亏。2009年7月份。他在华尔兹小区买了套房子,用于自住。但在买房合同附件中没有明确约定交房后各种费用的标准以及暖气天然气的入户时间,虽然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一切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但到交房时,开发商又说一切按合同执行。
支您一招:目前买卖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其中很大一部分涉及到附件内容。缘何出现这种情形呢?西安平镜律师事务所石亚东律师表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补充,一般来说内容不会超过合同范围,但有些开发商为了规避政府提供的范本合同的规制,往往变附为主,以大量附件的形式,直接变更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以格式条款的形式“约定”附件的优先适用,在此情况下,附件的作用和效力远远超过合同本身,因此购房者不可忽视。
那么附件中哪些问题不能忽视呢?石亚东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对于那些限制购房者权利,增加购房者义务,扩大开发商权利,免除开发商责任的内容,一定要当心;对于那些语言不详,或者约定不是很明确的附件内容,购房者一耐心地多看、细看,并对严重不平等且足以影响购房者重大权益的条款据理力争。
补充条款要详审
刘先生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在售楼人员的“忽悠”下,并未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便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但到交房时间之后他却并未拿到钥匙,于是找到开发商理论,但开发商告诉他,此次造成延期交房的原因属于免赔范围,只能遗憾地请他再耐心等待一段时日。
石亚东律师表示,由于格式合同内容并不能包罗万象,因此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自由约定补充协议。但在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会事先将补充协议拟好,然后只需购房者签字即可,而其主要目的却是为了自身免责或者规避风险,如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如果签字承认了这些条款,等于忘记保护自己的权益。
支您一招:对于有些开发商事先拟好了的补充协议,买房人要仔细阅读、审查,防止有的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擅自变更主合同的条款而单方加重购房人的义务。此外,购房人还要充分利用该补充协议把自己关注和担心的一些事项在补充协议中做出详细约定。
责任义务应明确
王小姐购买了一套新房,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她看到合同附件中关于售后服务的内容有些过于笼统,如合同中写道:如一年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协同建筑商一起解决。她认为这种提法不妥,因为没有涉及到如果未及时解决问题应如何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于是强烈要求开发商将处理办法明确下来。
支您一招:对于买房者的责任,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中,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早已十分明确。因此买房者与发展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等的处理办法,也要做到越详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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