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由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五届诚信托”奖颁奖暨2011中国信托业峰会在上海举行。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闵路浩在峰会上透露,《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已在银监会主席办公会上获得通过,将于近日正式出台。对于“银监会欲出台房地产信托监管新政”的传言,闵路浩明确表示,今年信托业不会再有新监管政策出台。
据介绍,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有着严格的业务准入标准,包括具备3C级(含)以上的监管评级,完善的股指期货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与业务开展相匹配的专业团队,完善的IT系统建设。对托管银行、期货公司和第三方顾问等交易对手资质也做了明确规定。
闵路浩还透露,鉴于多家公司申请设立PE投资专业管理公司,银监会非银部正在拟订《信托公司设立PE子公司设立操作指引》。该指引监管把握的原则主要有:成立PE子公司必须是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监管评价3C以上;信托公司必须对PE子公司拥有控制权,PE子公司必须是有限责任制或股份有限公司制;PE子公司只限于从事PE投资相关业务,不得开展与PE及其配套服务无关的业务;信托公司与PE子公司之间必须建立有效的隔火墙,避免单体机构风险互相传递;信托公司必须对PE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
他说,之所以出台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指引,是希望信托公司获得与其他机构相同的待遇,不让信托公司在财富管理领域输在起跑线上。信托公司的进入意味着我国股指期货参与机构进一步扩大,信托公司同时也获得新业务发展方向。
据闵路浩介绍,近年来,信托业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截至今年5月末,我国信托资产规模已达到36000亿元,远远超过公募基金资产规模。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房地产信托业务发展迅速,截至5月末,投向房地产领域的信托资金余额达5800多亿元,比一季度末的4869亿元大幅增长。
针对业内不时出现的“银监会欲出台房地产信托监管新政”传言,闵路浩明确指出:“今年信托业不会再有新的监管政策出台,要给信托公司发展留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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