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兴康家园是位于北京大兴区的一处限价商品房,限价房本是政府解决中低等收入阶层的一种调剂型的商品房。但是,记者在某房地产网站上搜索到了该小区有30多个供出租的房源,中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一半左右的房子被违规出租了。为什么保障房能够出租?中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内的房子几乎上都是租住双方签订,中介仅作为第三方起到担保的作用。并不需要拿到建委备案。(7月26日中国广播网)
公开的秘密拿出来说时,反倒是媒体会有别别扭扭的感觉,潜规则被曝晒阳光之下,保障房的“色彩”也变得不可捉摸。在北京,限价房、经济适用房被出租的不是个案,保障房变成租房市场上的资源依然会是“抢手货”。
在中国,作为阶段性的目标,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从市场资源看,保障房同样被看作是可通过行政手段分配的资源,在经过各种不透明的程序后,变身成为租房市场的资源上市,房主从中牟利,而真正希望通过保障房获得居住权利的底层社会人群被剥夺了享用的权利。
经济适用房概念刚刚出现时,就已经有人诟病制度的漏洞太多——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以及分配程序上的信息不透明一直是经济适用房无法成为普惠低收入家庭的政策杠杆。成思危总结的,“公务员近水楼台先得月,他既掌握分配权,又掌握了优先选择权,所以出现了一些经济适用房变成公务员小区。第二种情况,由于他是一块财富,有的人就会想办法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来谋取经济适用房,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出现6连号、北京一些经济适用房小区60%、70%是租出去的。”几乎可以涵盖了经济适用房的本质。
同样是廉租房管理,香港廉租房政策的成熟性得到了广泛的赞誉。香港廉租房政策从分配标准到使用标准都有一套完备的监督机制作为保障。“打击滥用公屋,也是房屋署的一项重要职责,包括将单位分租或转租他人、长期空置单位、将单位做经营用途、虚报收入及资产等行为。一旦住户被证实滥用公屋,除立即终止租约外,甚至将会被起诉,乃至坐牢。”在平均两居室租房价格超过3000元的北京租房市场,大量的廉租房被有房户用作第二套房、第三套房出租,能够享有廉租房政策大多的公务员系统内部人士,每月也只需支付几十元的房租而已。
数据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在上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称,在 16个城市去年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2.97万套,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被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分配机制和管理机制上,保障房被沦为新的市场资源,特别是在房价高企不跌的背景下,国家政策层面对商品房二套房购买的严格调控之下,通过对保障房资源的控制变身为新的市场资源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了。没有任何纠察监督机制,既得利益者集团的集体行为会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
中央政府今年计划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目标制定,其目的是让大量的城市低收入者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愿望,是事关民生的大事。令人担忧的是,没有类似于香港廉租房政策管理机制出现的情况下,再多的保障房最终还会成为中国房价飙升主导因素——既得利益者们是不在乎商品房价多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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