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买来的房子因不符合限购令,面临办不了房产证,房款打水漂的可能。开发商对此故意回避,拒绝透露信息。消费者意欲维权,却不得不面对证据不足的尴尬。
近日胡先生向民生帮帮帮栏目组反映,自己在保利香槟国际购买的房子,因不符合“限购令”,无法办理房产证,已经支付的150万很可能白白打了水漂。
限购令致贷款泡汤150万打水漂
去年9月,在杭工作的胡先生看中了一套保利香槟国际的商品房。销售员向其推荐了先分期付款,再转银行贷款的购买方式。在保利的推荐下,胡先生选择了一套138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为315万元。
最近,胡先生向银行申请贷款受阻,向开发商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保利不但拒绝了胡先生的请求,还表示要提起诉讼。
慌乱之下,胡先生只得向律师求助,结果却被告知,自己当初买的房子根本不符合杭州限购令,无法办理房产证。
“我们之前根本不知道有这条规定,开发商也没有告诉我们”,胡先生表示。
“根据限购令,只有在杭州缴纳社保公积金1年以上的居民才能买房,我签合同的时候只缴了8个月公积金。”胡先生说,“去房产档案馆一查才发现,里面的档案都是伪造的”。
按胡先生的说法,房产档案馆留档的社保证明显示缴纳时间为12个月,而自己提交给保利的证明只有8个月。
此外,房产档案馆留档的住房情况申报表中购房人签名与胡先生字迹差别巨大,名字中的“越”字还少了一撇。“这绝对不是我签的”,胡先生声称。
当胡先生就此事提出质疑时,开发商也拿出了一份住房情况申报表,胡先生说并不记得自己签了这份表格,但上面的字迹确实是自己的。“为什么这份与档案馆的不同?到底哪份有效?”
开发商故意回避拒绝透露信息
一份购房档案竟有如此多版本,到底哪个环节出了差错?究竟是谁伪造了资料,房管局为何没有发现?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联系了杭州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方表示不了解情况,不便回答,让记者致电售楼处。
记者联系了负责此事的来经理时,对方在回答“已向消费者提出解决方案,你们愿意就自己来售楼处看购房资料”后,就蛮横的挂断了电话。
当试图再次约访时,来经理的手机就一直处于忙音或拒接状态。
为了确认事实真相,记者来到位于申花路与古墩路交叉口的售楼处,提出查看胡先生的购房资料。得到的确是“经理开会去了,我们没有权限,他回来后会给您电话”这样的答复。之后,记者又试着拨打了来经理的电话,仍然处于拒绝状态。
“我这两天也在联系来经理,对方一直不接我电话”,胡先生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保利这种服务态度,就算解决了产权问题,我也不敢要”。
社保证明有问题造假买房要受罚
杭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俞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有消费者主动来房产档案馆查档。
在初步对比过两份社保证明后,俞先生认为房产档案馆存档是伪造的可能性很大,“我们去社保局核实时,发现胡先生并没有2010年的社保记录”。
他还告诉记者,按规定,用户在填写资料时,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开发商在递交材料时,也有确保其正确性的义务。一旦发现虚假资料,房管局会按程度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根据杭房局[2011]41号规定,“消费者造假,是办不了房产证的;开发商造假,不但消费者可无条件解约,房管局也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律师认为错在开发商消费者难找证据
三百万购买的房子,却被告知拿不到房产证,消费者到底该找谁说理去?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崇明认为,“开发商在这件事情上,肯定是有错的,但是你找不到证据。”
何律师告诉记者,虽不符合“限购令”,但合同仍是有效的,“法院顶多判决双方解除合同”。
“从法律上讲,你付了300万,这个房子理应是你的,但拿不到房产证,权利很难得到保障”。
他建议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主动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地产商肯定是投其所好,尽可能地告诉你没问题,真正买回来房子,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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