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项目违规违法用地联合执法或遭遇部门阻力。
日前,由国务院授意,国土资源部牵头,联合水利部、铁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共6个部委在京举行了“部委联创 勇破两难 共建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座谈会,共同探讨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联动共同责任机制。
但本报记者获悉,由于牵涉的各方利益格局复杂,国土部联合5部委共同制衡重大工程违规违法用地的举措,暂无相关具体执行方案及时间表。
记者在多方采访中了解到,部分部委对于联合执法并不热衷。水利部认为其水利用地特殊,并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铁道部、交通运输部虽在态度上支持,但声言资金链紧张,并无实质动作。
但国土部认为重大工程违规违法用地主要源于主观原因,因为土地管理并不缺乏相关制度约束。国土部副部长徐德明在当天的座谈会上直言,出现重大工程违规违法用地责任在于某些人的主观原因。“有的建设单位认为国家、省级重点工程是由上级决策的,于是就理直气壮地违法用地大干快上;有的地方政府热衷于争取项目,执行时层层下压,不注重统筹解决实际困难;有的管理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各管一段,结果有的项目办了部分先行用地手续,就全线开工建设了;而有的项目甚至都竣工验收了,还没有办理任何用地手续。”
“重大工程违法并不是对口一个国土部门,还涉及其他领域,只有多部门注意互相协调和互相理解,才能把遵守土地管理制度和工程发展协调好。”南京林业大学社会系主任孟详远对记者表示。
各有苦衷
此次联合执法是水利部首次被国土部“牵手”。“由于投资的飙升,水利工程未批先用等违规违法用地也在激增。”徐德明在会上表示。根据水利部公布的2011年水利投资数据显示,2011年水利投资比2010年增长约40%,达到3341亿元。
记者在随后采访水利部办公厅相关负责人时,询问2011年水利工程违规违法用地飙升的原因,该负责人表示,“相关原因太复杂,不好说。水利重大工程跟房地产用地性质不同,除了发电外,更多的是防洪灌溉,属于公益性用地。”
而除了水利重大工程项目的公益性外,水利部规划计划司相关人士还对记者表示:“征地成本高也算是其中一个原因。征地移民等费用占重点水利建设成本的40%左右,有些甚至高达80%。”
同时税费方面也是极大的支出,湖北省水利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铁路、公路用地都是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的,但水利建设却被排除在外,这部分费用每平方米要交几十元,又是一笔大数目。而且水利征地之后还需安排专门的资金用于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我们需要承担的费用,相比其他部门多出很多。”
对此次部委联手,铁道部和交通部态度颇为诚恳,铁道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铁路重大工程违规违法用地在禁令中“疯长”,比如河北省境内的京石、石武、津秦客专铁路,安徽省境内的合福铁路,至今仍未完成用地组卷报批工作,但铁道部内部的资金已经极其紧张,造成其“有心无力”。
“水利征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我们铁路、公路却是30倍,比水利征地补偿翻一番,现在有些地方铁路局每天至少亏损10万元。你能说谁的征地成本高,谁的难度大?毕竟铁路也是民生工程。”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2011年铁道部负债率高达65%,铁路系统整体利润率仅仅是0.002%,全部经营现金流也就只够支付利息。
相对于水利部、铁道部和交通部的种种资金问题,截至记者发稿,环保部等尚未表态。
国务院挺国土部
重大工程违法违规用地各部委联合执法实际由来已久。早在2011年3月,国土部就曾联合交通部、铁道部召开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铁路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工作的视频会议。
为此,国土部对重大工程用地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制度安排等各方面给予“照顾”。但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全国依然发现违法用地行为7万件,涉及土地面积75.1万亩,同比分别上升5.8%、11%,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违法等问题突出,违规违法用地形势并没有得到遏制,致使各种恶性强拆事件频发。
于是,国土部今年1月将违规违法用地上报国务院,其中要点就是重大工程项目违规违法用地。虽然水利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等对制衡重大工程违规违法用地各有苦衷,但这次国务院“力挺”国土部,此次6部委联合召开座谈会商讨重大工程违法违规联合执法由此成行。“如果不是国务院牵头,其他部委副部长不会亲自出席这次会议,国土部并没有权力调动其他部委。”国务院某权威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但本报获悉,这次“力挺”也并非没有原则性,国务院要求水利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等5部委从自身领域杜绝违规违法用地。
“‘十二五’期间,预计全国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在4000万~4500万亩,超出规划安排规模1000万亩以上,所以国务院要平衡‘保耕地(粮食安全)’和‘促发展(经济安全)’这两方面。”上述国务院人士透露。
但针对制约重大工程违规违法用地问题,此前国土部曾在多次与各地方国土局沟通后,内部做出过相应决策。
“主要包括3方面。第一,国土部在处理重大工程违规违法人员时,要分清楚是政策出现问题还是个人出现问题,两者要区分对待。第二,需要用土地出让金支持建设的相关领域,在一定程度上是不是要多权衡一下,主要针对水利部和住建部。第三,对于一些资金紧张的部门,在用地过程中是不是可以给国土部分得一些股份,既可以得到国土部的指导,又可以缓解资金压力,主要针对铁道部和交通部。”某地方国土局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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