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3月,装修旺季逐步到来。昨日,市建筑装修装饰协会维权工作人员结合家装市场最新投诉热点,提醒消费者要小心家装装修过程中暗藏的四大陷阱。
陷阱一
伪造资质威胁业主
去年7月份,一家装饰公司来到利港新城小区进行促销宣传,该公司在装修宣传过程中运用各种手段,在价格上承诺给业主优惠,并且在印发宣传册上印有“某省三级资质”,杨女士在对方的装修鼓动下与该公司签订了室内装饰装修合同。
随后,在装修施工过程中,杨女士发现该公司施工质量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所使用的材料与报价单上不符。接到投诉后,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了勘察,发现该公司不但没有正规从业资质,而且在电路安装上私自进行管内接线,并且使用的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废旧电线接头,对此杨女士表示自己并不知情。
杨女士要求与对方解除合同并拿回交的7万元钱工程款。装修该公司不仅不同意退款,还多次对杨女士进行电话和短信骚扰,甚至直接上门进行人身威胁,装修严重影响了杨女士的正常生活。
专家提醒:业主在选择装饰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查看“三证一书”,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税务代码以及资质证书。如果装修业主自己难以区分的话,可以联系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通过行装修业主管部门查询该企业的资质是否属实。
陷阱二
私单揽活质量堪忧
今年2月,住在华地学府的段女士与某正规装饰公司联系准备装修新房。令她意外的是,该公司的业务员和装修设计师在洽谈业务过程中,给出了低于公司的报价,目的就是打算私自揽活。为了省事也图能多省点钱,段女士撇开装饰公司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之后也没有补签正规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装修施工合同,然而麻烦从此接踵而至。
由于段女士长期在外,装修人员干起来是马虎了事。施工过程中,先是施工方购买的大理石尺寸与墙面尺寸不符,造成大理石和墙面无法接口,买回来的石材在装修过程中被迫作废。直到装修工程快结束,段女士在安装电视机的时候又发现了更为严重的问题,客厅墙面被装歪了,水平误差达到了3厘米。
段女士认为是吃了“哑巴亏”,便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尾款。但装修装饰公司并不罢休,于是两次派人在过年期间到这名业主家里要钱。无奈之下业主投诉到了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由于他没有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该装饰公司开始并不承认有问题,后经建筑装饰协会出面明确了问题所在,才解决了纠纷。
专家提醒:只有从正规程序出发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否则出了问题维权很困难,根本拿不到相关赔偿。
陷阱三
霸王条款故意漏项
2011年下半年,家在一里洋房的孔女士与某注册地在上海的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在装修前按合同约定交付了工程及材料款的65%。
但是孔女士不知道的是,这份合同并不是规范的文本合同,而是由该公司私自拟定的,其中所提的首次交款比例已经超出了行业的合理范围。 装修进行到一半,孔女士才发现,前期在量房之后,该装饰公司在报价上故意遗漏装修项目,后来在工程中期再来增加各种名目的收费,这样一来孔女士的4万多元装修款已被套走。在投诉后,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发现该公司是一个三无公司,仅在上海注册,在合肥没有任何经营资质。
专家提醒:水电安装是一个非常容易产生增项的项目,在霸王条款装修合同上水电改造项基本都是估算费用,这些故意漏项的公司大多是利用业主工作忙没时间验收,或者不细心查看的弱点,擅自偷工减料,以劣质材料充当好材料使用。故意漏项的合同大多是外地合同,或者是单方面私自拟定的合同,甚至是私自制定的非法合同,合同的内容多是淡化业主权利、强调企业利益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辨别。目前在合肥市范围内正规的室内装修合同是2009年8月出台,由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合肥市建设委员会联合监制的,除此之外一概为不规范的合同。
陷阱四
以次充好材料低劣
今年,北二环附近的碧水源小区一名业主,与某家装饰公司以包工包料的形式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施工后,这名业主经常下班去查看装修的情况,经过多次查看发现,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以次充好、用低劣的材料充当好材料,这位业主特意留了心,用自带的相机拍下了施工使用的材料。
包工包料的情况下,建筑装饰材料是由装饰公司统一配送的。随后这名业主投诉到了合肥建筑装饰协会,通过协会相关人员的协调,最后该起纠纷以装修公司一次性赔偿业主一笔钱了结。
专家提醒:正规的装饰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前,都会拿出详细的材料使用报价清单,而这份清单就是施工使用材料的依据,每次材料进门都需要让业主进行签字验收,而且正规公司是统一发货,质量相对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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